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8
庄政办发〔2015〕38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庄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北黄海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城市为目标,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以“五个一”工程、“三个一”工程、“绿叶杯”竞赛活动为抓手,以街道为主体,以社区为基础,以责任部门为保障,动员和组织全市各行业及人民群众,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道路街巷整洁、市场工地干净、立体污面刷新、车辆行驶有序、广告牌匾规范、违章经营取缔”的目的,力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城市环境大变样,城市管理能力新提升,城市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整洁、美丽、舒适、文明的港口新城。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任务 加强对城市建成区的环境卫生监管,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烧烤、占道烧纸、占道搭建、占道商亭、占道堆放、占步道私设停车位、个人和单位超门面或越红线私设自用临街停车场、早夜市环境、破旧闲置工地、非法收购废品站点、非法营运、流动商贩、排渣撒漏、违章广告牌匾、破旧门头牌匾、非法经营迷信祭祀用品等行为进行整治,并加强对清理后日常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品质社区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小区改造工程等,科学规划好店面门头牌匾、小区亮化、市民休闲广场和便民市场、机动车辆停车场等,打造品质路街、品质小区、品质景点,积极营造赋有文化特色的城市环境。 (二)责任分工 市公安局:依据部门职责全面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对占道乱停车、停车场内环境、非法开办停车场、居民养大型犬类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及日常监管等工作。联合市交通局和市城管局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摩的、三轮车上路经营行为,净化客运、货运市场,维护交通环境;积极支持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日常监管中的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控制等工作,严厉打击阻挠和伤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妨碍公务及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整治工作有序、有效运行。 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实施常态化、标准化检查考核,适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市政协报告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的推进情况。强化对环境卫生的监管和考核,不断提高保洁标准;扎实做好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城市沟河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严格管理道路挖掘、占道施工,做好整饰修缮工程现场管理,努力提升城市环境,完善服务功能;会同各街道加强对非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整治。 市城管局:对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为实施纠正和行政处罚,依法拆除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对各类违章建筑和设施、破坏或改变市政设施、影响设施使用功能等行为实施纠正和行政处罚;对侵占城市道路的流动经营和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侵占人行道路等行为实施纠正和行政处罚;加强对建筑和装修垃圾排放及排渣撒漏的管理,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等行为实施纠正和行政处罚。做好综合整治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巡查整治,坚决遏制占道经营、路边烧烤、流动商贩蔓延势头,持续有力地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市爱卫办: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组织好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开展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夏秋两季爱国卫生教育和健康活动,督促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市农发局:负责屠宰点的规划及屠宰监管等,加强对收购贩运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屠宰环节肉品品质的监督管理。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内流动销售肉品、小区周围及饭店门前自宰动物的行为进行取缔。 市民政局:宣传普及文明祭祀活动,教育引导规劝路街烧纸行为,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焚烧花圈、沿街乞讨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与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 市林水局:加强对城区管辖河段的河道垃圾清理拉运、河岸林木监护、河道环境卫生的巡视检查工作,保持河道清洁流畅。 市国土局:认真做好收储地块的环境管理,对城区内闲置土地进行归整和清理;会同市规划建设局做好弃管楼、烂尾楼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加强对城市噪音、河流、空气等污染源头的排查,及时处理污染事故,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城区污染源,严格日常监督与治理。 市教育局: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卫生管理,教育师生不乱扔乱堆垃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分期分批开展保护公共环境宣传、清洁公共设施卫生、捡拾垃圾等志愿活动。 市交通局、市港口口岸局:严格管理铁路、公路、港口客货站点的环境卫生,加强对出租车和各种运输车辆的管理与治理,配合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上路经营行为;严格规范与管理公交车辆、候车亭的广告发布。 市市场监管局:抓好食品小作坊的安全监管和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督促和巡查,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对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遏制餐饮、洗浴等行业在《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性区域的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户外广告,整治低俗、虚假、违法广告。 各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动员群众及时发现和监督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全面整治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组织力量清除各类垃圾;清除明沟、河道的垃圾污物;清除绿地、山林、公园、集贸市场、道路、河道两侧绿化带的白色污染;粉刷不洁墙体和护栏,修整人行步道、花坛等。以标准化小区建设为载体,清除居民楼院(楼道)乱堆、乱放的废弃物和装修垃圾,清除野广告(小招贴)和白色污染,恢复已损坏的绿地和花坛,清理房顶、阳台等乱堆乱放的杂物,拆除私搭乱建的棚厦。 电视台、报社及新闻网站: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策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宣传工作,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策划阶段性宣传重点,开辟网站等专栏专题报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弘扬全市环境综合治理亮点成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环境治理。以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力度解决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广场、市场、交通运输市场以及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周边和旅游景区的重点难点问题,倾斜执法力量,力争早日见效。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发扬“我就是庄河环境、我就是庄河形象”的荣誉感,严格落实整治工作要求,把“干净、整洁、美观”作为综合整治的基本标准,把“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市民幸福指数大幅度提高”作为年度工作目标,把“塑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竞争力”作为努力方向,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实施步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5年7月19日
庄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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