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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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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14〕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
              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使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现就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学校是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学生防灾自救能力相对较弱,校舍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校舍安全达标率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由于新的抗震设防标准的提高,仍有一些校舍不符合现行的国家抗震设防标准要求,一些原鉴定安全的校舍及近年新建、加固改造后的校舍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将为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正确把握建立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统筹实施、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1.明确责任。市、乡两级政府是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长效机制在庄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由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城建、国土、水务、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对校舍安全的监管责任。
  2.完善制度。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校舍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统筹实施。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规划、校园规划和各项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制定长效机制的实施计划与方案。
  4.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新建、重建,逐步使所有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其他防灾要求,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改造轻维护”倾向,因地制宜,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安全合理使用校舍。
  三、全面落实长效机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市教育局要结合开学前的校园安全检查,对全市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未达到现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相关部门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达到现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经安全排查、评估后需要鉴定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相关鉴定。加强校舍设计、排查、鉴定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2.建立校舍安全预警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规划,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面临的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防震减灾应急预案。教育、水务、国土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各种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年检结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3.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排除制度。各乡镇(街道)要统筹考虑辖区校舍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分轻重缓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4.建立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危房倒塌和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疏于管理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明确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统筹协调专业力量,加强部门组织调度,规范校舍安全工作实施,严格校舍安全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2.明确部门责任。教育、发改、公安、消防、财政、国土、城建、水务、审计、安监、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庄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其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教育局: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牵头组织校舍安全排查,并与相关工程相衔接,避免重复投资;拟定校舍维修年度计划;落实学校校舍建设用地;办理工程建设前期手续,组织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严格按规定建立和完善工程技术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
  市发展改革局: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建设项目审批、指导和监管。
  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督促学校执行消防安全标准,审定校舍建设项目施工图的消防设计,依法审核校舍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并进行消防验收,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维护中小学校舍建设施工治安、交通秩序等。
  市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落实好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校舍建设项目资金和校舍安全年检排查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积极参与校舍安全年检和工程实施过程跟踪;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市国土局:根据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项目学校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市规划建设局(城建):对在建校舍实施技术支持和开展安全监督管理。
  市林水局(水务):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信息,为洪涝灾害易发区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宣传防汛知识,提高师生避险自救能力。
  市审计局:将校舍建设项目作为审计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审计力量,加强对校舍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目标落实情况的审计和调查。
  市安监局:依法依规查处校舍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落实校舍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规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推动校舍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市地震办: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主要地震断裂带和地震多发区域分布情况;指导校舍加固改造工程、校舍建设选址和建设工程选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中小学开展抗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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