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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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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14〕41号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庄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庄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辽宁省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4〕32号)要求,保证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坚持保证稳定的原则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在坚持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户实际承包地块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调查实测,进一步明确农户承包地面积和空间位置,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此项工作的开展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也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的农村承包地,不纳入登记范围。
  (三)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
  原则上维护农户现有的承包面积,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不改变根据原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数量和相关责任义务。对于在二轮土地延包时,因土地等级差别抵顶面积等折合承包面积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符的,在取得承包户的认可后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并注明实际折算面积。
  (四)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
  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坚决杜绝发包方暗箱操作、强行推动。对于在试点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必须要有群众共同参与,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对于大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事情不硬性操作。
  (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缺什么补什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目标、安排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书全面落实到户,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信息化管理。到2016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做好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衔接。
  (二)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为试点阶段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5月已启动第一批试点,选择在荷花山镇的郭家村、万亿村和长岭镇的大华村、富贵村两个乡镇4个村进行大连市级试点,预计2014年8月底完成试点任务;2014年9月份启动第二批试点,选择在长岭镇、吴炉镇整镇推进、其余乡镇(街道)选择一个村进行试点。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入户调查。收集发包方、承包方、集体耕地等相关信息,形成标准化信息格式。
  2.开展查田勘界。参考农村集体所有权信息、第二次土地调查信息,制作1:2000的工作底图,组织对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地类等情况现场勘查,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
  3.建立数据库。根据入户调查和查田勘界情况,对工作底图进行矢量化,初步形成数据库文件。
  4.进行核实公示。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在村、组公示,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
  5.完善承包合同和登记簿。根据公示结果,发包方完善原承包合同,农业部门完善登记簿,技术服务单位完善数据库。
  6.颁发权益证书。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
  7.资料归档。对各阶段形成的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8.成果应用。利用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开展承包经营权抵押、互换并地、综合补贴发放、农业产业规划等成果应用。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分工、确定保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
  2.宣传动员。通过宣传栏、明白纸“一封信”和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确权颁证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3.组织培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村、屯(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操作规程、测绘技术、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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