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创建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4
庄政办发〔2014〕18号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创建
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创建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庄河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庄河市创建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规范庄河地区食用菌出口和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庄河市食用菌的出口优势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出口国的需求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求生存,以品牌创市场,以规模求效益”的生产经营思路,由政府主导,检验检疫部门技术支持促进,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不断健全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管理水平,促进出口食用菌生产经营稳步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庄河市食用菌生产的资源优势和产品的区划布局,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出口食用菌基地的检验检疫备案工作,强化农业投入品和源头管理水平,着力改善食用菌的品质,使食用菌的出口经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的格局。到2014年全市食用菌示范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万帘,总产量达到3万吨,出口供货额达到3亿元,使食用菌的出口无论在质量安全、产品规模和出口效益上在国内处于领军地位。
三、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省和大连市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意见要求,按照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五位一体”发展模式,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确保质量,提高效益”的建设原则,以两大核心区、十大食用菌加工龙头企业、三大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示范区建设沿着标准化、规模化、制度化的轨道稳步健康发展。
(一)两大核心区建设
以塔岭和城山两个乡(镇)的食用菌生产基地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民发展食用菌生产,形成东北部和西北部两大生产核心区,实现食用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
(二)十大食用菌加工龙头企业建设
以大连洪泽食品有限公司、大连中超食品有限公司、大连润丰菌业有限公司、庄河宏大食品有限公司、大连绿苑食品有限公司、大连乾峰菌业有限公司、大连杰兴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华波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庄河亨大食品有限公司为重点,培育食用菌生产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引导企业开展 ISO 体系、HACCP、GAP等国际认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接机制,把基地和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通过企业的带动融入到国际化的大流通中。
(三)三大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
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导力量,以各乡(镇)农业站为纽带,以科技示范户为补充建立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菇农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技术操作水平。
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以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农产品监测站、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为主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1)健全农业投入品控制制度。遵循“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经销实行登记备案、专营专供、规范管理;对生产使用环节加强指导,规范用药,实现农业化学投入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全程监控,保证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和科学使用。
(2)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环节实行全程记录。使用产品标识,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形成一个完整的产品生产加工信息链条,从标识上可以追溯到该产品的生产、加工、保存等相关信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实现产品信息网上可查询可追溯。
3.建立健全示范区预警应急体系
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对出口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并通过警示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进行风险防范。在出口产品发生重大疫情、检出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入纠偏程序。主要包括:启动追溯程序,查找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确定种(养)植基地、备案号;查阅种(养)植管理记录、检验报告等,分析成因,研究纠偏对策,指导药残、疫病疫情等监控计划和工作重点的调整,并由检验检疫部门对预警反应进行评估。
四、保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保证示范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创建示范区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庄河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定期听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对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办、考核。
(二)完善扶持政策
在示范区建设中,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激励政策,除了用活用足国家、省、大连市的扶持政策外,还要对示范区建设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对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社会和生态及经济效益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通过不断为示范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示范区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示范区的成员单位要在项目实验组的领导下,分兵把口,密切配合,互相监督,并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范围,认真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相互通报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病害防治、残留监控、农业投入品使用等信息和产地环境监测结果,认真总结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对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程序予以纠正,把质量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组织基地和菇农参加各种展览会、农商对接会,为庄河食用菌的生产经营营造一个长盛不衰的舆论宣传氛围,把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千家万户,变为基地和菇农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庄河食用菌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五)完善考核管理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定期对示范区建设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对工作开展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被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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