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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9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3〕101号

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0日

 

庄河市“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3〕35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根据《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由于受极端灾害性气候、渔业安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及水上交通运输活动频繁等因素影响,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实现渔业安全生产三项控制指标“零增长”目标,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营造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海洋渔业局、市安监局、沿海十三个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渔安委,联系电话:89813344)市农发局副局级干部孙明久任办公室主任,庄河渔港监督监督长李成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创建内容和标准

  相关部门和沿海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主要创建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政府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

  市政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渔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镇(街道)、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渔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政府领导、渔业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机构健全,监督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保障有力

  保证渔业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经费保障到位,相关乡镇(街道)设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渔村设有专(兼)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各层级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渔船、渔港、航标、通讯、导航、消防、救生等安全装备和基础设施配备齐全、运行良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办公场所落实到位,沿海重点乡镇(街道)积极推动渔船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44.1千瓦或船长12米以上的大中型渔船AIS船载终端的安装率达到100%,努力提高渔船装备水平。渔业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运行顺畅,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海难救助、防灾减灾能力有保障。渔业保险参保率高,风险保障机制健全。

  (三)制度规范,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确保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建立完善渔船管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进出渔港签证及各项港航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良好。执行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保证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渔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

  (四)宣传培训扎实深入,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明显提高

  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和渔民群众对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知识的知晓率。确保渔船船员培训机构正规、设备齐全、师资符合要求、经费有保障,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和船东船长安全管理等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五)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市政府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渔业村(公司)、村(公司)与渔船100%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船长水上作业第一责任落到实处。提高渔船生产组织化程度,编队生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渔船检验率、渔业船员持证上岗率和渔船编队生产率分别达到100%、100%和85%以上。渔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渔业安全事故。

  四、实施时间和步骤

  (一)准备、申报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

  根据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创建活动;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加强与海事、边防等涉海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二)实施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31日)

  沿海各乡镇(街道)在所辖地区特别是重点渔区广泛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内容和标准,逐条逐项组织开展实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渔业安全监管体系、争取经费支持、规范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完善船东船长和渔民培训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三)迎接检查阶段(2013年9月1日-9月30日)

  参照“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内容和标准,领导小组将对沿海各乡镇(街道)“平安渔业示范县”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通过辽宁省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通知》、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协调好海事、公安边防等部门以及生产经营组织和单位,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渔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平安渔业的良好氛围。根据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夯实创建工作基础。要及时总结经验、开展学习交流,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实现“平安渔业、和谐渔业”的总体目标。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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