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8
庄政办发 [2013] 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为了建立健全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各部门协作配合的海域使用管理执法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我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规划、依法审批、强化监管”为原则,开展海域使用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保护海洋环境,引导用海企业、个人、组织等依法用海,确保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 开展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查处未经审批、超审批范围、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及占用河道入海口、航道、港口、锚泊地从事养殖等违法用海活动和不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使用海域流转程序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约束海岸带区域和河流与海洋交汇入海口区域土地、林地、河道、海域的利用审批,实现海域使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庄河市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宏 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维国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海洋渔业局,联系电话:89844466),孙秀波兼办公室主任,孙毅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海域管理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和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违法用海案件的查办情况。 四、责任分工 1.市海洋渔业局:牵头负责海域使用清理整顿工作,统一组织和协调海洋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海洋管理联合执法工作信息。 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海域使用执法综合协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争议协调及执法监督。 3.市公安局:维护海域使用治安秩序,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活动,保证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并派驻专人配合海监大队执法。 4.市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村、屯和其它集体经济组织,在将经营的海域对外发包时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及做好合同等相关资料归档。 5.市国土局:依法查处海岸线以上陆域部分违规用地及建筑事实,并及时清除,查处围、填海等海洋工程施工中违法开采、使用土石方等矿产品的行为。 6.市规划建设局(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依法合理审批、规划海岸带建设。查处不符合全市整体规划的涉海工程项目。 7.市港口口岸局:加强港口岸线资源的规划、使用管理,维护港口岸线使用秩序,查处违法、未经审批使用港口岸线资源的行为。 8.市农发局: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海域的发包、出让、出租等处置程序的检查、协调和指导工作。 9.市林水局(水务):加强对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与管理,加大各入海口河道整治力度,依法管理及监察,对违法占用河道修建储蓄海水的虾圈、海参圈等进行查处。 10.市林水局(林业):依法加强沿海基干林带林木采伐和林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占用林地、改变占用林地用途和盗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12.庄河海事法庭: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海法律、法规的解释与宣传;依法审执海事行政案件并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指导;主动介入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协调、全力配合院本部相关庭室做好已发海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提供其他海事司法服务保障。 13.市边防大队:惩处海上违法犯罪活动、暴力抗法行为,对我市海域内海岛进行摸底排查,保证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并派驻专人配合海监大队执法。 14.海监大队:负责我市毗邻海域使用的监察;具体办理征收、催缴海域使用金等日常工作;对全市海域生态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监视海洋环境动态和趋势;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违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破坏海洋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其他海上执法监察
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于德才 副市长
副 组 长: 孙秀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纯忠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张 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栾少林 市公安局政委
马 力 市民政局局长
隋学家 市国土局局长
孙甲未 市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
刘四清 市港口口岸局局长
巩向日 市农发局局长
王玉福 市林水局局长
栾振芳 市林水局党委书记
李 新 庄河海事处处长
王选平 庄河海事法庭庭长
姜昌青 市边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崔绍岩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孙 毅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于政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爱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丛树清 市国土局副局长
郑 宇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林丽华 市农发局副局长
闫长坤 市林水局副局长
姜洪先 市林水局副局长
隋晓非 庄河海事处副处长
臧祥真 庄河海事法庭副庭长
吕印成 市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苏伟忠 中国海监庄河市大队大队长
刘启梅 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11.庄河海事处:依法加强海上交通运输管理,查处商港、锚地、航道内违法使用、占用海域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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