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3
庄政办发 [2013] 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政府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省、大连市政府纠风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旨,根据党中央、省、大连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民主监督,突出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机制。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和“全面评,重点议”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二、评议对象 评议的对象包括政府的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社会公共服务单位、部门直属重点单位、银行、医院、学校等7类106个部门单位。重点是与全市软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及相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对执法监督类、综合管理类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重点单位的评议内容 1.在履行职责和公正执法方面,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是否存在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 2.在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问题。 3.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有无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5.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无完善的监管制度,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报和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对公共服务类、银行类的评议内容 1.在依法经营和诚信服务方面,有无欺诈消费者、不公平交易等问题;是否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 2.在事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问题。 3.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等问题。 4.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顶、怠慢服务对象等问题。 5.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三)对医院的评议内容 1.是否存在不履行医疗服务承诺、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和标准书写医疗文书、不关心爱护患者、对患者冷漠生硬、语言举止不文明等问题。 2.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和“一日清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取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以及其他多收、乱收医疗费用等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等问题。 5.是否存在开单提成、开搭车药、搭车检查、出具虚假医学证明等问题。 (四)对学校的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连及庄河市有关教育的政策规定;是否存在违反计划和规定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和计划外生等问题;有无违反高中“三限”政策等问题。 2.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学管理、财务收支等问题。 3.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向学生结算代收费、强迫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以外的教辅材料、强行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等问题。 4.是否存在不认真备课讲课、课上不讲课后讲、不关心爱护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语言举止不文明等问题。 5.是否利用工作之便让学生家长办私事,组织学生在校外补课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赋分方法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1.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评议。将各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纳入到大连市级对口单位评议中,作为最终评议结果的重要依据。 2.参评单位自评。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总结,并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自评总结报告报市政府纠风办(政府新办公楼401室,联系电话:89855110)。 3.政风行风评议问卷测评。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测企业发放评议问卷,对所有参评单位进行评议。 4.问题反馈。市政府纠风办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统一整理后书面反馈给参评单位,参评单位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政府纠风办。 (二)评分标准 以民主评议综合满意度为标准,设立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3个评议档次。评议结果满分为100分。各类别参评单位按照在评议中的综合满意度高低分别排序。每一类别原则按30%的比例确定优胜单位。优胜单位的综合满意度必须在85分以上;综合满意度8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不足8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2011至2013年)连续3年在各评议类别中综合满意度排在前两位的单位可评为最佳优胜单位。 各参评单位凡有下列情况的不得评为优胜单位:发生重大政风行风问题,被庄河市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且问题属实的;被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评议中不满意率达30%以上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严重,群众意见较大的;各参评单位下属的基层站所未全部参加乡镇(街道)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的。 (三)赋分方法 通过群众评议,企业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评议,参评单位下属基层站所评议,市政府纠风办评议和市纠风工作领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3.是否存在药品收入比例超过上级规定、临床用药不履行告知义务、开大处方等问题;是否存在过度医学检查、重复医学检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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