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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庄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2

【字号: | |

庄政办发〔2012〕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大连市关于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和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促进三农保险工作方便快捷、公开公正、合规有序的开展,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及大连市的强农惠农政策,保障农民利益,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成立庄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一、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何  彤  副市长

  副组长:巩向日  市农发局局长
      刘圣东  市财政局局长
      邹积慧  市气象局局长
      孙秀波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周宏伟  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总经理

     成  员:都兴日  市农发局副局长
               吴文杰  市气象局副局长
               林春兰  市农发局种植业科科长
               孙  斌  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白宏仑  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马德利  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三农部经理
               张坤明  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三农部客户经理
               各乡镇街道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

  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发局,主任巩向日(兼),副主任都兴日、周宏伟(兼),联络员林春兰、白宏仑(兼),联系电话:133****4999、155****3688。

  具体职责:

  1.对全市涉农保险工作进行具体的政策制定、工作布置、任务计划分解落实;
  2.定期检查、督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3.负责农业保险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4.听取各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
  5.对农业保险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解决各成员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农业保险工作情况。

  二、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职领导为组长,农业助理、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经理为副组长,及财政所、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农机站、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副经理等人员参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乡镇街道农业助理为站长,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副经理为副站长的农业保险服务站,并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内部设置及设施由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负责),在各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窗口”(人员由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选派)。各村民委员会要设立农业保险服务点,由各村委会提供办公场所(内部设置及设施由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负责),并由本村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村两委成员担任协保员。

  各乡镇街道政策性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规定,组织分解落实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各协保员开展各项农业保险工作;
  2.确保做到“四到户,两公开”。主要包括:组织开展本辖区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和投保收费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农业保险凭证分发工作,确保凭证到户;发生灾害时,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查勘定损和参保农户账户信息收集工作,确保损失确定和赔款支付到户;将承保信息和理赔结果进行公示;
  3.深入了解、分析和挖掘参保农户的实际需求,积极拓展当地涉农保险业务;
  4.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展业过程和理赔工作中以及农民重点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保证农业保险工作的健康、合规、有序开展。

  各乡镇街道农业保险服务站及窗口工作职责:

  1.负责各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进行日常农业保险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4.收集并随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农民的保险需求。

  各村农业保险服务点职责:

  1.协助做好本村农业保险宣传发动、保费收取、凭证到户、查勘定损工作;
  2.以农业保险为切入点,协助拓展涉农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本村参保农户资源信息收集和相关统计工作;
  3.协助处理人保财险庄河支公司其他涉农业务的查勘、理赔和统计工作。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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