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生态环境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7
庄政办发 [2012] 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生态环境治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庄河市生态环境治理年活动责任分工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国家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通过严把审批关和治理废水、废气、噪声、农业源污染等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创建”与环境保护双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具体目标:2012年底,工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全市水体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10天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重点行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1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创建”工作的各项环境指标得到落实。 三、治理范围与重点 1.工业污染源治理。 所有废水排放企业2012年底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结合市区供热改造工程,启动40吨以上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淘汰小型锅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2.生活污染源治理。 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解决好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问题;搞好商业噪声整治。 4.区域环境整治。 加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开展庄河、小寺河、蛤蜊河等重点流域治理。 四、工作内容 坚持“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在严把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新污染源的同时,启动水环境整治、大气环境整治、噪声环境整治行动,加大环境监管工作力度。 (一)水环境整治 1.全面加强水环境污染整治。按照环境功能区要求,落实总量控制目标,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 2.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力度,确定年度治理目标,加强监管,实现2012年底全市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全部建成污水治理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100%,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依法严厉查处企业偷排、暗排或在沿河、沿海私自非法暗设排污口行为。 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速城区排水系统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制定并落实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制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障。全面落实水源区域环境相关政策,完成水源区域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治理任务,加快水源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建设,建立水源地水质安全预警、应急处理体系,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完成朱隈水库、转角楼水库、英那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对水源地矿山开采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5.重点区域水体环境保护。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保护,制定庄河、小寺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重点流域、区域定期巡查工作制度,保证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出台我市畜禽业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开展畜禽污染治理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二)大气环境整治 1.工业废气污染控制。推进庄河电厂余热引入城区工程;结合市区供热规划,开展40吨以上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拆并市区小锅炉,推进燃煤单位锅炉废气治理,市区禁止使用高硫煤炭;鼓励企业进行锅炉、窑炉煤改气工程改造。 2.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落实管理措施,强化机动车尾气线检、路检管理;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建设;按期淘汰已到报废期机动车辆,严格控制尾气不合格机动车进城或上路行驶;在市区创建两条环保绿标路。 3.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实行“绿色施工”,落实城市建设施工扬尘、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控制,杜绝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撒漏车进入城市道路;加强城市裸露地面扬尘治理,扩大城区绿化覆盖面积。 4.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抓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宾馆、旅店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污染治理;加快城市燃气工程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 (三)噪声环境整治 1.工业噪声污染控制。重点整治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有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噪声污染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产生的噪声值以及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在市区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机械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所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敏感区,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晨6时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报批。 3.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控制。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辆鸣号噪声,加强部门合作,实行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市区机动车的噪声污染。 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重点整治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超标排放噪声,临街临路营业性商场店铺使用高音喇叭、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城区五金、石材、木材加工噪声扰民问题,禁止流动商业宣传噪声。
庄河市生态环境治理年活动方案
为提升我市环境质量,推动国家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北黄海地区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市目标,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升环境质量,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3.农业污染源治理。 严格按照环保部农业污染源减排技术要求,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确保完成农业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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