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1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庄河市房屋租赁评估租金明细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税务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新闻单位,有关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2019110615135203119508726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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