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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9

【字号: | |

庄政办发 [2012]  57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庄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庄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任务的通知》(大政办发〔201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肃查处我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大案要案,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二)工作重点

  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围绕生产源头治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等6个方面推进工作。

  市工商局:以食品、汽车配件、手机、服装、箱包、家用电器、大宗出口商品为重点,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一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百姓日常生活的商标侵权案件。以种子、化肥、农药、家机具为重点,加大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制售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管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监督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健全委托人证件核查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严厉打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用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支持经营者建立商标维权机制,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质量安全,防止侵犯注册商品专用权商品流入市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窝点。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

  市文广局(文体):负责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侵权盗版制品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加大对计算机非法预装盗版软件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计算机软件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开展版权宣传教育,普及版权知识,及时曝光重大侵权盗版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市质监局: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假充真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冒用、滥用、伪造厂名、厂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条件,严格发放生产许可证程序。

  市农发局: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农作物授权保护品种,滥用、冒用、伪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证书及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农作物授权保护品种,处理一批滥用、冒用、伪造“三品一标”证书及专用标志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种子企业、农产品企业,形成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和“三品一标”、品种“套牌”等行为的高压态势,整顿和净化种子、农产品市场环境。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对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特别选择案件高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高发地作为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案件。

  市物价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经信局: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市服务业局:加强商贸流通企业规范管理,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庄河海关: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

  市公安局: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工商、文化、服务业、税务、质监、农业、林业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市政府纠风办: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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