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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河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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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1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期,在对各乡镇街道生态河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河段工程质量较差,苗木栽植数量不足,进展速度缓慢。为切实加强生态河建设,确保高标准完成2012年我市生态河建设任务,市政府提出如下要求:

  1.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照生态河的设计要求,保质保量的推进工程建设,所有生态河绿化工程必须于4月20日前完成。

  2.往年已经完成的生态河建设河段,绿化苗木成活率不达标的,今年要进行全面补植。

  3.近几年内不能治理的河道,今年要根据情况,全面栽植枫杨。

  4.市政府将于“五?一”劳动节过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按要求完成的,将不享受大连市水务部门的以奖代补政策和永青路沿线的生态河补助政策,并取消今年的“大禹杯”评比资格。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利  河流  治理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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