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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2年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7

【字号: | |

 庄政办发 [2012] 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12年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庄河市2012年科技特派员
     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确保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选派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为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选派科技特派员到驻点村(企业)服务,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高科技在农村和企业的贡献率,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提高应用先进农业实用技术的能力。

  (二)积极争取上级科技特派员到我市开展科技服务,充分发挥乡镇科技特派员职能作用,在全市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造就一批科技带头人,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后劲和活力,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择范围及工作任务

  1.市农业中心要选派6名科技特派员到基层提供种植业技术服务,覆盖面要达到85%以上。开展多种形式科技培训和现场指导,培训人数要达到200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5万册。

  2.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选派5人到基层提供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技术指导,要分别包乡镇、街道,覆盖面达到100%。开展多种形式科技培训,培训人数要达到1500人次,发放资料5万册。

  3.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要选派5名科技特派员到基层提供海参生态养殖及育苗、集约化养殖、海洋藻类养殖及海洋牧场开发等水产养殖技术服务,新技术应用覆盖面达60%。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培训人数要达到1000人次,发放资料2万册。

  4.市畜牧技术推广站要选派4名科技特派员到基层提供牛品种改良、退耕牧草、黄储秸秆养羊等技术服务。每个乡镇都要建立示范户,以带动千家万户。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人数要达到1000人次,发放资料1万册。

  5.市林业推广中心要选派5名科技特派员到基层提供板栗、树下参等种植技术服务,并在北部乡镇建立科技示范户和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科技培训,培训人数要达到500人次,发放资料1万册。

  6.市农机推广站要选派5名科技特派员到基层提供农机科技服务。每年要召开5~6次现场会,并开展科技培训,培训人数要达到200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5000册。

  7.各乡镇、街道要从涉农的各中心、站中选派3名技术人员深入到村屯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二)派遣去向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2.急需科技支持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科技示范村、示范屯;

  3.农业科技孵化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进步示范乡(镇)。

  (三)选派形式

  根据“自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即:驻点村(企业)提出服务需求后,由派出单位组织报名、推荐,并根据驻点村(企业)的服务需求提出驻点意向,最后由市科技特派办根据双方选择确定派遣计划。

  (四)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1-2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主要职责

  1.当好驻点村(企业)的参谋。全面掌握驻点村(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实际,选准科技项目(产业),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同时,为周边农民提供科技咨询、培训和技术指导。

  2.组织农产品流通。抓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各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和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专业大户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3.抓好典型示范。每人每年引进、推广的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不少于5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联系点不少于10家。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带动周边村屯和农户广泛应用先进实用技术。

  4.强化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强化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组织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确保农民增收。

  5.加强科技培训。以当地科技培训学校、科技培训基地为载体,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6.总结报告工作。每人每月至少2条科技服务工作信息,每年完成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提出1-2个对发展农村经济、改进农村科技工作有价值的建议。

  (六)监督管理

  1.科技特派员接受市科技局和派出单位的双重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不得从事与当地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无关的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科技特派员登记表须由派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科技助理签字方为有效。

  2.科技特派员的原职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奖金等)、编制在下派期间保留,不影响正常的调资和职称评定。

  3.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由市科技特派办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科技特派员取得的科技成果,提交科技成果主管部门评审时,与非科技特派员同等条件的,优先奖励。

  5.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承包等科技活动和承担科技项目时,在不影响本单位产权、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实行有偿服务(不含公务员)。

  四、实施步骤

  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分3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3月20日前):确定第一批科技特派员。

  实施阶段(3月21日—10月31日):全面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

  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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