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庄河市乡镇(街道)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5
庄政办发 [2012] 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庄河市乡镇(街道)科技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乡镇(街道)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2012年庄河市乡镇(街道)科技工作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 乡镇、街道科技工作既关系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也涉及到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各乡镇、街道应将科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投入,积极培育科技示范典型,加大科技典型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确保科技工作顺利开展。 二、狠抓产学研结合工作 各乡镇、街道6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签订产学研联合协议,技术合同吸纳额要达到市科技局考核要求(技术合同吸纳额指标分解待大连市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突出抓好专利工作 知识产权工作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地区科技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组织企业培育专利增长点,全力做好专利申请工作,完成大连市下达我市的2012年专利申请指标。各乡镇、街道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将列入2012年度乡镇、街道工作实绩百分考核。 四、切实做好科技普及和培训工作 为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使先进实用新技术和科技新成果尽快转化,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科普之春”、“科普之夏”、“科普之冬”、“科技活动周”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普及活动。各乡镇、街道都要举办科技讲座及实用技术培训班不低于8场,培训人员1500人次以上;赶科普大集4场;设立各种科技橱窗8块,并及时针对科技典型进行宣传。 五、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创新工程” 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创新工程”。全市将以六家涉农科研推广部门为载体,选择若干名有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到乡镇街道、村屯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技术服务。各乡镇、街道要从涉农的各中心、站中选派3名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开展技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六、考核与验收 年末市科技局要对各乡镇、街道科技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并对完成情况予以评价、通报。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市乡镇、街道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主题词:科技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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