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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政府机关行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5

【字号: | |

 庄政办发 [2012] 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庄河市政府机关行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业经11月25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庄河市政府机关行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为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高效执行,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新突破,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意见》(辽委发〔2011〕4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绩效管理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机关管理,转变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实现机关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基本原则:行政绩效考评以履行职能为核心,以追求绩效为目的,以基层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与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的协同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公开透明、方便操作;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坚持内部考评与社会评议、领导评价相结合。

  二、考评机关和考评对象

  依托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建立政府绩效管理中心,由政府绩效管理中心负责政府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考评对象为政府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由主管局负责考评,政府绩效管理中心负责抽查,发现问题,列为主管局的减分项目。

  三、考评内容

  行政绩效考评以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为基础,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包括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完成工作任务、执行行为规范、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情况,重点为工作完成情况和执行行政行为情况。

  四、考评方法

  行政绩效考评依托行政绩效管理系统,采取设立绩效考评电子平台、监督电话、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并采取量化考评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行政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工作绩效考评60分;行政行为考评10分;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价30分(基层和社会评议20分及领导评价10分)。

  (一)工作绩效考评60分

  工作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流程和公文流转、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计划的实施、工作的整改和处理、临时交办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其他应予考评的内容。

  1.工作流程和公文流转(10分)。各单位按职能制定本单位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办事流程,未制定的,每缺一项扣4分;制定但内容不规范的,每项扣2分;未按制定的行政许可流程和办事流程执行的,每件次扣2分。市政府批转的文件,在部门、单位领导手中的阅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本单位的办结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开会研究的要及时开会研究,凡未按期阅批或承办的,每件次扣2分。

  2.工作计划的制定(10分)。各部门、单位应按市政府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重点工作计划等任务要求,制定本部门、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同时各部门、单位在确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前提下,按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制订月份工作计划。制定的工作计划,凡是可以量化的要体现数量、规模、时限等量的要求;不便量化的要体现质的要求,准确描述工作的形象、状态等。各工作计划中项目名称概括要准确、主要内容划分要科学、进度安排要合理、责任划分要清晰。未按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未按要求制定月份工作计划或未按期报送工作计划的,每次扣1分;应列入工作计划的项目但未列入,被市政府添加的,每次扣1分;工作计划中,项目名称概括不准确或进度安排不合理、责任划分不清晰的,每件次扣0.5分;可以量化的主要工作内容不清晰、无法实行量化考核的,每项次扣1分(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计划改动的除外)。

  3.工作计划的实施(25分)。主要考评各部门、单位围绕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计划、服务大局的工作情况。凡因部门、单位原因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每件次扣8分;未能完成当月工作计划的,每件次扣3分;当月工作计划完成不合格需要限期完成或整改的,每件次扣2分;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未按期报送结果的,每件次扣1分。协办单位未能配合主办单位按期完成工作计划或进度要求的,每件次扣2分(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计划改动的除外)。

  4.工作的整改和处理(5分)。主要考评各部门、单位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整改计划制定、整改任务分解、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改完成时限。在工作的整改和处理中,未制定整改工作计划的,每件次扣2分;未按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的,每件次扣1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每件次扣2分;整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每件次扣2分。

  5.临时交办工作及其他任务的落实(5分)。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凡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的,每件次扣2分;临时交办的工作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的,每件次扣1分;年度其他工作未能按时限完成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的,每件次扣1分。

  6.机关学习活动(5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庄河市政府机关学习制度》要求,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内容要全面、形式要多样、措施要到位,每少一项扣1分;经抽查没按计划实施的,每缺一项扣1分;学习笔记没达到要求每人次扣0.5分。

  以上六个分项如有扣分,分项分数扣完为止。

  (二)行政行为考评10分

  行政行为考评主要依据《庄河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中十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登门去访、录像拍照、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电话回访以及群众举报等形式进行抽查,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对构成立案查处,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受到行政开除、降级或撤职、记大过、记过或警告处分的,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

  (三)民主评议20分

  通过会议或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代表等进行满意度的测评,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打分。同时,领导小组每年要抽出六分之一的单位进行全员考核,通过基层对每一个人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

  (四)领导评价10分

  请副市级以上领导对被考评部门、单位进行打分。

  (五)其他加分和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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