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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1

【字号: | |

庄政办发  [2012] 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庄河市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庄河市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0号)和大连市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动员大会精神,推进我市矿山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围绕我市建设北黄海地区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市的目标,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提升矿山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努力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庄河市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矿山青山系统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矿山生态系统建设规划和设计;审核年度实施方案;对各乡镇街道的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三、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规划,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铁路、一级以上公路两侧、大中型水库库区、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可视范围内等重点区域的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工作;逐步整治被破坏的采矿用地,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在采矿山要做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基本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大型矿山的示范试点绿色矿山建设,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制定矿山生态治理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确保利用五年时间完成重点区域内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工作,逐步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2.做好占用农用地造林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3.根据国家、省、大连市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矿山关停标准,坚决关停不达标的矿山企业。

  4.坚持政府引导,落实企业治理责任制。在采矿山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相关企业应主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对没有履行义务的企业,主管部门对其提出整改时限,并督促落实。

  5.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滥采乱挖、违法开采破坏山体的行为,切实保护有限山体资源。

  四、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实行属地化管理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山体资源保护等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将辖区内的废弃矿山(无采矿许可证)治理完毕。围绕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国土、林业、环保、财政等部门负责在采矿山(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是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

  (三)政府引导,建设绿色矿山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将绿色矿山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实现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统一。

  (四)加强监管,落实恢复治理责任制

  相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采矿权人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对未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未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五)制定方案,科学开展治理工作

  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工作专业性强、投资大,难度高。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聘请专业人员在进行勘察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解决因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 隐患、地形地貌破坏等地质环境问题,在矿山地质环境得以根本治理的前提下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六)严格管理,切实保护有限山体资源

  对全市范围内的山体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对破坏山体开采矿产资源的,要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国土、林业、安监、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杜绝滥采乱挖现象。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开采砂、石、土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对无证开采、临时开采石砂、石、土矿产资源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必须责令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履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义务。对已遭到破坏的山体,要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恢复治理。


  附件:
     庄河市矿山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德才    副市长

  副组长:张弘强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隋学家    市国土局局长

      栾振芳    市林水局党委书记

      张忠国    市环保局局长

      周延山    市安监局局长

      刘圣东    市财政局局长

      李会砚    市工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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