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在铁路路基两侧挖沟抽水取土堆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4
庄政办发 [2011] 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铁路路基安全,根据《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在软土路基上距路堤坡脚两侧150米范围内不得挖沟、抽水、取土和堆土。确需挖沟、抽水、取土和堆土的,须经铁路主管部门和铁路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交通 铁路 路基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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