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9
庄政办发 [2011] 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畜产品安全管理,确保我市特别是辽宁省举办第十二届全运会期间畜产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依据,按照辽宁省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运会举办期间畜产品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大连市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有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全市“绿色行动”计划,加大对“瘦肉精”的整治力度,强化监管职责,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加强舆论宣传,全力确保我市畜产品安全,为我省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全运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我市畜产品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提升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水平,增强畜产品安全监测能力,全面落实“瘦肉精”监管各环节的责任,有效遏制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 等违禁物质的犯罪行为,全市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省举办全运会期间畜产品安全。 三、活动安排 整治时间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广泛发动阶段。时间:2011年11月~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召开任务部署会,层层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整治活动的时间安排、标准要求等传达到各级干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板报、墙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使之深入广大群众,形成全社会积极开展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时间:2012年1月~2013年11月。突出以五个重点环节整治为主,边整边改,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全面加强执法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落实猪、牛、羊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制度,屠宰企业不履行“瘦肉精”自检义务的,要停止对其屠宰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移送市服务业局依法查处,直至取消其屠宰资格;严格控制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或监督抽检发现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动物移动。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运往省外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瘦肉精”自检制度,检疫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瘦肉精”试纸条抽检;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监管、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三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健全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实施月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按照《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格式)》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对于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养殖户,按照辽宁省《通告》要求严厉查处,并实行黑名单制度,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政府畜牧扶持政策;对于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是开展饲料环节整治。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开展新公布的违禁添加物监测;加强饲料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做好饲料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五是开展抗生素专项整治。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行动,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强化对兽用抗菌药物经营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养殖环节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13年12月。市食安委将通过听、看、问、考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听,即听单位汇报;看,即看各项登记检查情况,看组织建设、执法和制度是否落实,看相关经营单位是否规范;问,即调查走访群众,询问对整治活动的内容、相关要求以及“瘦肉精”的防范常识是否了解;考,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和经营单位,考核相关法规要求。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整治活动的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活动纳入议事日程,作为省举办全运会期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整治活动由市农发局牵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把宣传活动贯彻于整个活动的始终,形成长期有效的强大社会舆论攻势。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政府《通告》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瘦肉精”的危害及防范常识。加大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效能。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形成群防群控、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将专项整治活动纳入工作实绩“百分”考核之中,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市食安委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以及经营单位的规范经营情况进行抽查,每季通报一次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加大整治力度,促进整治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推动监管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对瘦肉精案件,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快速完整收集证据,不得推诿、拖延,案件查处务必要早、快、严。对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瘦肉精”阳性(疑似)的动物及其产品或在现场查出违法添加物品等相关证据,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给涉案者留下转移证据的机会。发现非法制售“瘦肉精”线索和饲料、尿液、肉品等样品检出“瘦肉精”等情况,公安机关应立即进行追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案件查处情况。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庄河市“迎全运、保安全”
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主题词:农业 畜牧业 瘦肉精△ 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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