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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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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    [2011]    1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 2011年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考核指标

          2. 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根据大连市政府与庄河市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建设生态市为载体,按照城乡统筹、生态保护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推广环境友好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农村环境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安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示范区创建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

  2.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居住布局、生活水平、环境状况等,制定切合实际的治理方案。依靠新农村建设项目,推动清洁生产和农村环境保护。

  3.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推广引用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应用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三、主要目标

  1.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对饮用水源地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治理。建立水源保护区企业名录,有计划地逐步关闭和搬迁保护区内有污染的企业。

  2.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活动,从源头上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工程建设,年内完成王家镇、大营镇、栗子房镇、仙人洞镇、黑岛镇、步云山乡污水处理厂和步云山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塔岭镇污水处理厂、青堆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中转站、仙人洞镇垃圾中转站和北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

  4.提高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利用率,确保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5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75%。

  5.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态创建工作,确保2011年完成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申报工作,完成4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0个省级生态行政村的创建申报工作,建设2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6.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工作。

  7.引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农民建设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生物发酵床生态饲养模式和农村“四位一体”工程,逐步减少农村地区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8.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市农村环保资金投入要达到全年GDP的0.6%以上,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四、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实施阶段(2011年12月15日前):根据《2011年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见附件1)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将具体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二)申请考核阶段(2011年12月15日—2012年3月15日):各责任单位在完成目标任务后向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3月底前):总结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表现突出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见附件2)。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2011年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要求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调动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四)严格考核,确保成效。领导小组要强化考核措施,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督促和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附件1:

  2011年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

 

附件2:

    庄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  冬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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