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会议报批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2
庄政办发 [2011] 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公文、会议、培训等报批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大连市及我市都有明确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市政府也已三令五申。但是对于这些规定和要求,市政府一些部门和单位并未严格按照执行,时至目前,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的问题仍很突出。有的部门和单位将本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随意升级升格,要求以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府名义发文;有的部门和单位将主送市政府的公文,既送市政府办公室,又同时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甚至同时报送多位领导,不仅造成公文“倒流”和“体外循环”,而且由于文件重复报送、交叉批示、批示意见不一致等问题给市政府工作造成混乱。有的部门和单位未经市政府审批,擅自下发通知,假借市政府名义召开工作会议,甚至未经请示同意,要求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参加,严重影响了市政府及乡镇街道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有的部门和单位未履行审批备案、收费核批程序,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学习班、培训班,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不仅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声誉和形象,侵害了基层和群众的利益,冲击了培训办班的正常秩序,也滋长了部门不正之风。
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切实维护市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公文、会议、培训等报批工作,遵守报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并责成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室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把审核和报批关,确保本部门和单位规范履行程序。
二、严格公文报批程序。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部门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凡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不得搞文件升级升格,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不得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凡属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一般应由对口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须经市政府审批的事项,经市政府同意后也可由部门行文,文中应注明“经市政府同意”字样。各部门请求解决具体问题的公文,一般应先报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再报市政府审批。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各有关部门单位须统一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批制发;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一律先由主办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送,未经会签的,不得报送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乡镇和街道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必须交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程序呈报市政府领导审批,除市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或需要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的绝密事项以及特别紧急的涉外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市政府领导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等,不得将文件径送市政府领导审批,也不得多头乱送。
三、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各部门单位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要在年初提出计划,经审批同意后,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年初计划之外还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庆典活动,除特殊紧急情况外,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政府请示.承接上级会议,也应提前向市政府请示。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也要控制规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要求党委书记参加。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开一次。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未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要求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未经市政府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召开行业或系统纪念会、表彰会等形式的会议,确需表彰的,可采取通报形式进行。
四、要严肃会议纪律。各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严守会议纪律,坚持请假制度和会议缺席情况通报制度,凡因出差、出访、生病、另有会议和重要活动等原因,不能出席市政府会议的,需上报会议主持人批准同意,未经同意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开会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会场的,必须向主持人请假。会议期间要将手机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集中精神,不开“小会”。参加市政府重要会议一律着正装。市政府办公室要定期通报会议出席情况,对违纪严重的要责成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五、严格培训报批程序。各部门和单位拟举办的学习班、培训班等培训活动,要在年初提出计划,实行办班计划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办班收费标准申报审批制度、办班质量效益评估考核制度,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和归口管理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办班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培训人数,变更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更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或另立名目加收其他费用。对未经审批同意,违规办班,巧立名目乱收费用的,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检查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公文 会议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
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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