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大连市城乡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2
庄政办发 [2011] 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大连市城乡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贯彻落实大连市城乡
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4号)要求,2011年到2013年,我市将完成18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为保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农村区域公益性公墓建设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项目。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农民负担、推进移风易俗改革的关键抓好落实。
为确保我市农村区域公益性公墓建设三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庄河市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丽艳 副市长
副组长:孙喜莲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祝宝华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恩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管红丽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马忠忱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郑 宇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德威 市林水局副局长
相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9811083),刘恩波兼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任务 强化管理
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新建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规划方案落到实处。市民政局负责18个建设指标的分配和项目的审批及备案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统一安排项目建设计划;市国土局、林水局(林业)负责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报批工作;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市财政局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管。
按照大连市的统一部署,我市2011年要完成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5座、骨灰堂1座。
三、细化步骤 狠抓落实
2011年6月,市民政部门调研明确建设单位,完成初步选址工作,于6月30日前报市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11年6至7月,完成选址、规划设计、审批工作并建立档案,同时组织施工。
2011年8至11月,市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报大连市备案。
各成员单位及承建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农村区域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主题词:民政 殡葬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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