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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6

【字号: | |

 庄政办发    [2011]    7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新一轮经济倍增计划的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辽宁省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我市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通过加快固定资产投入,大力发展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确保我市在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争先进位。

  二、工作安排

  1.建立指标体系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责任单位,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体系共设置经济指标、社会指标、质量指标三大类27项指标(见附件1)。

  2.建立指标考核机制

  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体系中确立17项考核指标(见附件2)。市政府以下达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年度计划方式,确定考核指标年度完成目标,年末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于未纳入考核的指标,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指标监测、预测工作。

  3.成立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庄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指标体系涉及到的市发展改革局、统计局、财政局、服务业局、经信局、商务局(外经贸)、国家统计局庄河调查队、环保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农发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年度计划下达,以及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涉及到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89706137),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审核后及时报送领导小组。采取季调度或年调度的方式,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指派专人负责采集资料、审核源头数据、汇总基层报表及数据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及时收集上报。

  2.统一指标统计口径。各项指标数据的采用原则上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凡统计部门不具体掌握的数据,由各责任单位按季度统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的指标统计口径、范围及计算方法,注意指标间平衡关系、逻辑关系,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做好指标监测、预测,及时掌握其他县(市)相关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指标的监测、预测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适时了解周边地区及省县域经济综合评价排名靠前县市的指标情况,为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足够的信息。

  4.履行指标报送程序。考核指标由各责任单位采集、审核,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市长审阅后,报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季调度的指标统计责任单位于每年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庄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和庄河市与部分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比较表(见附件3、4)报送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515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领导小组组长阅示。

  附件:1.庄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体系表

     2.2011年庄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计划

     3.庄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

          4.庄河市与部分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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