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进一步落实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9
庄政办发 [2011] 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进一步落实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庄河市进一步落实投融资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2号)精神,强化普通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落实投融资政策,现就促进我市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普通公路是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为公众出行提供基础性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由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组成。普通公路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多,提供服务普遍,公益性较强,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抓好普通公路建设,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市、乡两级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投融资长效机制,实现普通公路的持续健康发展。 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根据政府事权合理配置财力。国省干线和县级公路的建设和养护,以大连市以上的管理部门投资为主,市本级协助,并对特殊性的大修、改建项目适当予以投资。对于乡级、村级公路的建设和养护,争取大连市以上的管理部门给予补贴,市、乡两级政府多渠道投资。二是坚持科学规划。要根据庄河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准确定位各级路网,适时调整普通公路的总体布局、路网规模和标准。三是坚持存量优先。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公路项目,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养护资金,做到建养并重、养护优先。 三、确保资金投入 有关部门、乡镇要加大力度安排其他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发展,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及大连市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加大补贴资金的投入,同时还应多渠道增加普通公路的投入,积极探索符合普通公路公益性质的市场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普通公路的发展。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征地动迁责任主体,对修建公路征地动迁工作要积极协调,全力支持。市财政部门要把每年用于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所需配套资金及征地动迁资金纳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四、完善配套措施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财政和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要健全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对各类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普通公路的建设和养护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提供担保或变相担保。 五、强化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我市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普通公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一一年七月三日
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题词:交通 公路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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