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大规模造林绿化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2
庄政办发 [2011] 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市大规模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决定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大规模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5月31日。
二、督查内容
1.大规模造林绿化资金筹措、投入、使用情况;
2.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情况;
3.大规模造林绿化档案建立情况,包括是否有规划设计、苗木采购合同、造林合同、“三张照片”(采购苗木照片,造林地块同角度造林前照片、造林后照片)等资料。其中,“三张照片”是造林的重要依据,每张照片要标注工程名称、地点、树种等,并建立电子文档备查,没有照片的地块不视为造林地块。
三、督查办法
采取听汇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等办法进行督查,根据造林任务,对照规划设计,核查造林进度和质量等。
四、督查工作要求
各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定期深入包片乡镇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4月15日、4月30日、5月15日向市政府(政府办督查科,327室,电话:89706388)报告,报告材料须经督查人员、督查单位负责人和包干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要真督实查,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成效。造林结束后,要将乡镇造林情况形成总体验收报告,同时,将每项工程栽植的苗木品种、数量、质量、投资等情况进行汇总,并于5月31日前上报市政府(政府办督查科)。市政府将对造林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附件:1. 庄河市2011年大规模造林绿化监督检查分组表
2. 造林档案建立情况统计表
3. 大规模造林绿化资金投入情况统计表
4. 经济林(含水果)、荒山、水源涵养林、海防林、坡地造林、矿坑等绿化工程进度表
5. 生态河绿化工程进度表
6. 森林公园绿化工程进度表
7. 工业园区绿化工程进度表
8. 道路绿化工程进度表
9. 小城镇、村绿化工程进度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林业 绿化 监督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印发
附件:20191101153415658100710664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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