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2
庄政办发 [2011] 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庄河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政府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辽宁省和大连市关于纠风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旨,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以公正、公开、公平和“全面评,重点议”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二、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政府的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公共服务、部门直属重点单位、银行、医院、学校等7类109个部门、单位(详见附件),重点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以及相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行业。 三、评议内容 (一)对执法监督类、综合管理类和部门直属重点单位的评议内容 1.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和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问题。 3. 是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和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生冷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5.是否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存在刁难群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和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对公共服务类、银行类的评议内容 1.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不公平交易、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问题。 3. 是否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等问题。 4.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顶、怠慢服务对象等问题。 5.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三)对医院的评议内容 1.是否存在不履行医疗服务承诺,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和标准书写医疗文书,不关心爱护患者,对患者冷漠生硬,语言举止不文明等问题。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和“一日清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取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及其他多收、乱收医疗费用等问题。 3.是否存在药品收入比例超过上级规定,临床用药不履行告知义务,开大处方和过度医学检查、重复医学检查等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等问题。 5.是否存在开单提成、开搭车药、搭车检查、出具虚假医学证明等问题。 (四)对学校的评议内容 1.有无存在违反计划和规定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和计划外生等问题,有无违反高中“三限”政策等问题。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学管理、财务收支等问题。 3.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向学生结算代收费,强迫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以外的教辅材料,强行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等问题。 4.是否存在不认真备课讲课,课上不讲课后讲,不关心爱护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语言举止不文明等问题。 5.是否利用工作之便让学生家长办私事,组织学生在校外补课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赋分方法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1.市和乡镇、街道两级联动评议。全市对辖区内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结果纳入到大连市级对口部门和行业评议中,作为最终评议结果的重要依据。 2.参评单位自评。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总结(字数3000字左右),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评总结上报市政府纠风办(市委102室)。 3.政风行风评议会。根据国务院、省和大连市政府纠风办有关要求,确定教育、卫生、公安、交通、供电、供热燃气、自来水等63个部门、行业为重点评议部门和单位,参加政风行风评议会。市政府纠风办对重点单位要全面检查,广泛听取意见,帮助搞好评议和整改。 4.政风行风评议问卷测评。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测企业发放评议问卷,征求评议意见和建议。 5.问题反馈。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政府纠风办。 (二)评分标准 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设立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3个评议档次。评议结果总分为100分。各类别评议部门按综合满意度高底顺序分别排序,每一类别原则上按照30%的比例确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的社会综合满意度必须在85分以上;综合满意度8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不满8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连续3年在各评议类别中综合满意度排在前两位的部门、行业可评为最佳优胜单位,由市政府颁发牌匾。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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