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4

【字号: | |

庄政办发    [2010]    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庄河市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增强依法办事、勤政为民的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和对象

  考核原则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便于操作;坚持定量与定性、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对象为政府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合并局按合并前的部门和单位分别考核;局属各事业单位由主管局负责考核,政府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抽查,发现问题,列为主管局的减分项目。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以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包括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完成工作任务、执行行为规范、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情况,重点为工作完成情况和执行行政行为情况。

  绩效考核采取量化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其中,量化考核60分,分为工作绩效考核40分和行政行为考核20分;民主评议40分,分为基层评议30分和领导评议10分。在实际考核中,各分项均按百分计算,综合时再按各自的权重进行折合。

  (一)工作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流程和文件流转情况、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工作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市政府临时交办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其他应予考核的内容。

  1.工作流程和文件流转(20分)。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办事流程,未制定的,每项扣5分;制定了但内容不全面的,扣2分;未按制定的行政许可流程和办事流程执行的,每件次扣3分。市政府批转的文件,在部门、单位领导手中的阅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本单位的办结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开会研究的要及时开会研究,凡未按期阅批或承办的,每件次扣2分。

  2.工作计划的制定(10分)。各部门、单位应按市政府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重点工作计划等任务要求,制定本部门、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同时各部门、单位在确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前提下,按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制订月份工作计划。各工作计划中项目名称概括要准确、主要内容划分要科学、进度安排要合理、责任划分要清晰。未按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未按要求制定月份工作计划或未按期报送工作计划的,每次扣1分;工作计划中,项目名称概括不准确或进度安排不合理、责任划分不清晰的,每件次扣0.5分;主要工作内容不清晰、无法实行量化考核的,每项次扣1分(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计划改动的,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可计该项基准分)。月份工作计划连续3个月未被市政府列为重点工作的,扣2分。

  3.工作计划的实施(40分)。主要考核各部门、单位围绕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计划、服务大局的工作情况。凡因部门、单位原因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每件次扣5分;未能完成当月工作计划的,每件次扣2分。协办单位未能配合主办单位按期完成工作计划或进度要求的,每件次扣2分。(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计划改动的,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可计该项基准分)。

  4.工作的整改和处理(10分)。主要考核各部门、单位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整改计划制定、整改任务分解、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改完成时限。在工作的整改和处理中,未制定整改工作计划的,每件次扣2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每件次扣3分;整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每件次扣3分。

  5.临时交办工作及其他任务的落实(10分)。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凡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每件次扣2分;临时交办的工作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的,每件次扣2分;年度其他工作未能按时限完成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的,每件次扣2分。

  6.机关学习活动(10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庄河市政府机关学习制度》要求,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内容要全面、形式要多样、措施要到位,每少一项扣1分;经抽查没按计划实施的,每缺一项扣1分;学习笔记没达到要求每人次扣0.5分。

  以上六个分项如有扣分扣完为止。

  7.其他加分和扣分项目

  (1)工作实绩加分。年度或月份重点工作计划超额完成,成效特别突出的,经市绩效考核小组审定,可酌情加分。

  (2)创造性工作加分。年度工作和月份重点工作受到大连市委、市政府表彰的1次加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的,1次加5分;受到国务院表彰的,1次加10分。

  以上两个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较差的,单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差的、且在全市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市绩效考核小组审定,另行扣分。

  (二)行政行为考核

  行政行为考核标准主要依据《庄河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中十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登门去访、录像拍照、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电话回访以及群众举报等形式进行抽查。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对构成立案查处,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分别扣10分、8分、6分、4分;受到行政开除、降级或撤职、记大过、记过或警告处分的,分别扣10分、8分、6分、4分。

  (三)基层评议

  通过会议或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代表等进行满意度的测评,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打分。同时,领导小组每年要抽出六分之一的单位进行全员考核,通过基层对每一个人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


责编: R  来源: 政府办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36781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