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庄河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9
庄政办发 [2010] 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庄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庄河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庄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33号),设立庄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庄河市中小企业局牌子,正局(科)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经济发展局(市中小企业局)承担的“成品油流通、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三)将原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加强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P>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产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和指导。 (三)负责制定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其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日常工业经济、中小企业的计划、统计和监控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中小企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制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建设,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管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工业设计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重点产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拟订重大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重大专项的实施。 (七)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企业节能监察和合理用能评估、审查工作。 (八)拟订煤炭经营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管理工作;参与电力行政管理工作。 (九)依照有关规定,协调解决局属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遗留问题;负责对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宏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参与指导企业融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市场开拓、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 (十)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依照有关法规,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十三)贯彻落实对内开发、开放的战略、方针和部署,提出本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内招商引资和对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参加国内大型经贸活动和展销博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 (十四)负责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统计汇总及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全市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并组织发布,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提供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务。 (十五)负责推进和组织实施与国内城市政府间合作协议,负责参加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企业科、产业规划科、经济运行科、能源科、信息产业科。 四、人员编制 核定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机关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工勤编制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股)级领导职数6名。 五、其他事项 (一)庄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依照《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国家、省和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国家工信部及省和大连市经信委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经信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三)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经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省级、大连市级企
庄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庄河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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