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科学技术局(庄河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9
庄政办发 [2010] 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庄河市科学技术局(庄河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庄河市科学技术局(庄河市知识产权局)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庄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33号),设立庄河市科学技术局,挂庄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正局(科)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加强组织协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及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牵头组织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大连市各类科技计划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组织申报。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市科技局归口的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申报工作。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拟订全市科技创业环境、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应用技术开发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
(九)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科技宣传、保密、统计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科技系统相关外事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及各行业的科技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编制全市专利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专利管理和专利执法工作;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核定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机关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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