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7
庄政办发 [2010] 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庄河市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能攻坚、全民行动”为主题,在全市各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活动时间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门和大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定为:6月12日至18日。 三、宣传重点 以宣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国家、省及大连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政策法规为宣传主线,通过举办专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四、主要活动 (一)深化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召开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进会议。要把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经常性的开展。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机关中形成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不要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 (二)营造深厚氛围,扩大节能宣传周活动影响。 活动时间:6月14日-16日(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活动内容: 1. 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或宣传标语(宣传标语参考内容附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还可通过办宣传栏、宣传气球等形式营造深厚节能宣传周活动氛围。 2.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影响面和教育面。 3. 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节能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全市各单位要利用半天时间开展节能专题教育。教育内容可根据以下几方面选择进行。一是开展能源资源形势教育。二是开展节能政策法规教育。三是开展节能常识教育。 (三)开展“节能体验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8日(星期五)。 活动内容: 6层以下办公楼停开电梯1天;倡议各部门、单位公车停驶一天,号召私家车停驶一天,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六、组织领导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并于2010年6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办604房间,联系电话:89706198)。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庄河市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
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89号)及大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大连市公共机构节能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效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附件:
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供参考)
全民节约,共同行动
节能珍惜资源,减排爱护环境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节能减排多一点,健康生命长一点
浪费眼前一度电,熄灭后代一盏灯
为了明天更美好,请节约使用能源
节约能源,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人人节约一点能源,世界增添绿洲无限
节约能源,大有可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节能减排创美好家园,持续发展为子子孙孙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能△ 宣传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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