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庄河市城区卫生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5

【字号: | |

庄政办发 [2010]  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庄河市城区卫生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0年庄河市城区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庄河市城区卫生工作考核方案

  为切实加强城区卫生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内容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
  2.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3.协助落实财政补偿政策,保证改革资金使用规范。

   (二)社区卫生服务

  1.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护理;开展上门巡诊、出诊和预约服务。
  2.做好社区诊断和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100%,慢性病人管理率不低于60%。
  3.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社区居民卫生保健基本知识知晓率≥90%。
  4.能运用传统医学开展工作,至少提供4种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5.按比例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规定实行零差率销售。
  6.开通使用社区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康档案微机管理率达50%以上。
  7.至少选派一名执业医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取得省级全科医师证书。
  8.社区居民满意度≥85%。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加强领导。继续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作为年度考核和单位评优的重要依据。
  2.工作目标。应参合农民缴费率达到100%,参保资金及时、足额存入财政专户,街道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每2个月上报新农合信息1份。
  3.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诊疗项目规范》、《基本用药目录》,处方书写规范,按规定及时转诊。对患者检查、处置、用药、收费合理。微机管理、使用、输入、升级保证及时,确保正常运转,严格执行直报规定,患者医疗费用报销及时。做到基本用药目录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公开、报销标准公开、报销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爱国卫生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主要领导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3.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街道要成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爱国卫生干部,社区(居民委)要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群众对本街道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5.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总结,落实到位,有经费保障,资料齐全。
  6.在病媒生物防制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设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7.每年集中灭鼠活动不得少于2次,灭鼠、灭蚊、灭蟑螂要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灭蝇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8.按国家卫生城标准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
  9.健康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
  10.每个社区、居委会、村至少设有一个健康教育专栏。
  11.能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12.社区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要达到≥70%,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
  13.在庄河市级拉练检查,迎接大连市、辽宁省检查验收过程中不出问题。

  (五)财务管理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六)疾病控制

  1.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规范化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工作。
  2.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3.建立街道预防接种机构,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中。

  (七)卫生应急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积极参加省卫生应急示范县达标,并通过评审验收。

  二、考核奖惩

  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及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评比。对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予以奖励,对未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0年庄河市街道办事处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主题词:卫生  城区△  考核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201910301606382191493136338.doc


责编: R  来源: 政府办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35819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