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4
庄政办发 [2010] 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庄河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庄河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县域职业教育网络,努力培育新型农民”的精神,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61个县(市、区)为“教育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点”,我市为联系点之一。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点作用,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领导意识,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培育新型农民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教育、劳动保障、农业、科技、民政、文化、扶贫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领导为成员的庄河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新型农民培养培训规划并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并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制度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努力创造培育新型农民的成功模式和经验,要在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着力促进本地区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使教育更好地为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打造人力资源强市服务。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有序、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奖惩严明。
三、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培训网络
在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起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调一致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运行机制,在健全职业培训网络、完善经费保障体系等方面有所突破。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职成教育培训网络。整合资源,办好市职教中心,充分发挥其网络龙头作用;办好办活乡镇职业技术学校,充分发挥其网络骨干作用;加强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好其网络基础作用,确保圆满完成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任务。
四、创新形式载体,广泛开展培训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创新培养培训形式和载体。通过集中办班、现场教学、送教下乡、典型示范等方式,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帮助农民学习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掌握市场信息,为有效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经营能力服务。
五、加强措施保障,保证培训顺利实施
1.保证经费投入。把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作为政府公共产品,市财政培训经费投入按全市人口计算,每年每人不少于一元钱,各乡镇(街道)要配套相应的专项培训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增加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努力提高新型农民培训质量。
2.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的对培训单位进行考察、指导,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分类推动我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管理干部、职校校长培训班,提高管理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借鉴经验、开阔视野、启发思维,增进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能力。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培训单位各项工作的投入和指导,在安排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项资金时,要向培训单位倾斜。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各界和公益性基金支持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努力加强培训单位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六、认真总结经验,有效推进培训
各培训单位要认真做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资料积累、经验总结等工作,尤其是要认真总结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培训形式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及时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上报一次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
庄河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 明 市长
副组长:于丽艳 副市长
成 员:秦长江 市教育局局长
栾振芳 市农发局局长
王洪雁 市经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刘圣东 市财政局局长
寇长青 市人社局局长
祝宝华 市民政局局长
梁静波 市文广局局长
王 芬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文伟 团市委书记
赵迎春 市妇联主席
孙祥盛 市科协主席
主题词:教育 培训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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