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0〕1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庄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应急准备
4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应急响应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附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建立健全应对全市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庄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冰雹、雷电、暴雪、沙尘暴、高温、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救助,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及时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身心健康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3)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4)军民联动,高效救助。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军队、武警部队作为骨干和突击队的作用;依靠群众,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庄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应急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庄河供电公司、市气象局、中国联通庄河分公司、中国移动庄河分公司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联系电话:89217757),市应急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2.2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应急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市备灾规划;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抗灾应急救助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应急救助工作;及时汇报灾情或请求上级紧急支援等。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灾区的灾情和应急救助工作汇报;
(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应急救助工作情况;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救助措施;
(5)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救助对策;
(6)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应急救助工作;
(7)向指挥部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督促落实。
(8)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救助事项。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恢复广播、电视系统设施。
市人武部:协调驻地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应急救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应急救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必要时,协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重大应急救助基建项目的立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上级调拨物资、市级应急救助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协调配合受灾学校学生的转移安置,做好灾后学校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协调下属企业的抢险应急救助工作。
市公安局:维护灾区治安秩序,确保重点目标设施安全;协助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相关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应急救助物资运输顺畅。
市民政局:负责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财政局:安排、调度应急救助资金,并做好监管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方案,指导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协调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损失统计和防治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落实因灾受损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为应急救助人员、物资和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及时恢复因灾被毁的公路设施。
市水务局:承担灾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受灾人员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受灾人员做好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灾害救助应急商品的供应,为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做好与应急救助抢险及群众日常生活有关的物资储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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