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3〕27号 |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北黄海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目 录
总 则.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
第二节发展现状
第三节 存在问题
第四节形势与要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2025年规划目标
第二节2035年展望
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第五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第二节矿产资源勘查
第六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节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三节规范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管理
第四节落实净矿出让
第七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节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第八章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第一节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第二节完善矿业权管理
第三节优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第九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一节 强化规划保障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节提高规划信息化水平
附 则
附表目录
附表1 规划基期庄河市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规划基期庄河市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3 规划基期庄河市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4 庄河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5 庄河市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6 庄河市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7 庄河市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
附表8 庄河市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表
附图目录
附图1 庄河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1:100000
附图2 庄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 1:100000
附图3 庄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 1:100000
附图4 庄河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100000
附图5 庄河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1:100000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大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矿山综合治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2020〕68号)、《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庄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庄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保障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落实省级和大连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细化规划管控措施,是规范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有关规划应与本《规划》衔接。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5年,规划目标年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庄河市所辖行政区域。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庄河市地处大连市的东北部,北倚千山,南临黄海,东接丹东东港市、西邻普兰店区,地处辽东半岛的东端。陆域面积411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933平方公里,自然海岸线长373公里,下辖26个乡(镇)、街道。地势由南向北逐次升高,北部步云山为辽南第一高峰,中部为丘陵,南部为沿海平原。北部山区森林植被良好,是大连市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
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
我市已发现并探明储量的矿产有13种,现进行开发利用的矿产有6种,矿产地67处。其中,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的2处,中型4处,小型及以下61处。
非金属矿产优势明显,储量规模较大。非金属矿主要有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用花岗岩等。玻璃用石英岩集中赋存在蓉花山镇,矿体直接出露于地表,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省市第一位、全国前列;建筑用花岗岩自东向西分布于青堆镇、鞍子山乡、吴炉镇、太平岭乡、步云山乡、明阳街道等,多以岩基或岩床形式直接出露于地表,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大连市第一位;建筑用大理岩资源储量较少,分布在荷花山镇、长岭镇、兰店乡一带。
金属矿产相对贫乏,能源矿产单一。金属矿产主要有金,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铁、铜、铅、锌等资源储量较少,呈零散分布。现开发利用的金属矿产只有金,主要赋存在兰店乡,其余少量分布在塔岭镇一带。铁、铜、铅、锌等资源储量少,矿石品位低,目前未予开发利用。
地热资源分布较广,主要分布在庄河北部的步云山乡、蓉花山乡、大营镇,少量分布在庄河城区和青堆镇一带。以北部的构造岩浆余热型地热为主,地热水温度高、品质优、资源储量规模较大,部分直接出露地表,易于开发利用,步云山乡地热田资源储量规模已达到大型;南部庄河盆地的地热为地温增温梯度型,资源储量规模小,地热水温度低、埋藏深度大。
水气矿产以矿泉水为主,品质优异。矿泉水资源主要分布在桂云花乡、城山镇、蓉花山镇、太平岭乡、大营镇等地,以基岩裂隙水、构造裂隙水为主。富含偏硅酸、锶、硒等微量元素,水质好、口感佳。埋藏深度浅、资源储量大,易于开发利用。
第二节 发展现状
地质勘查工作成果丰富。“十三五”期间,在庄河东部兰店-黑岛金矿重点矿区内取得突破性成果,圈划金重点成矿区带1个,预计可发现1个中型金矿产地。完成庄河地区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对北部构造岩浆余热型和南部地温增温梯度型地热资源的类型、分布等进行详细调查,发现并圈划多处地热、矿泉水成矿潜力较大的靶区,为开发新型绿色清洁能源,打造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创造良好的条件。至2020年末,保有探矿权16个,勘查区总面积181.43平方公里,其中,金属矿产探矿权11个,非金属矿产探矿权1个,地热探矿权4个。
矿产开发规模结构不断优化。矿山总数量由2015年末的73家减少到2020年末的15家,大中型矿山比例由规划期初的9.59%提高至期末的33.33%。大中型矿山采矿量占比大幅增加,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的水平不断提高。其中,建筑用砂石土矿由规划期初的28家减少到规划期末的3家,总数减少了25家。开采方式以露天开采为主,现保有露天开采矿山12家,地下开采矿山1家,地热1家,矿泉水1家。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速,管理理念不断创新。“十三五”规划期内,中共大连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矿山综合治理水平的意见(大委办发[2020]68号)》,庄河市在大连市的领导下,紧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了“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等矿业发展模式转换工作,大幅压减了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山数量,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极大的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
第三节存在问题
矿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小型矿山数量占比仍比较高,玻璃用石英岩存在“一区多矿”的现象。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化开发还有较大上升空间,生产花岗岩荒料的矿山,排放废弃石料较多,综合利用率较低。矿产品研发力度和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玻璃用石英岩矿产品产业链延伸不足,亟需实施补链、强链工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低,下游配套产业发展缓慢。绿色矿山建设进展较慢,矿业发展模式转换急需加速。
第四节 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规划期初,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建设的开端,也是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的转型之年。庄河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重新定位矿业经济发展方向。非金属固体矿产保持稳定发展,减少露天开采矿山对生态环境影响;加大金、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勘查开发力度,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建设秀美庄河。
经济发展对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出新要求。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用花岗岩以保持稳定生产为主,控制开采总量,确保优势矿产资源长期稳定开发利用。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力度,依托优美自然环境,为旅游度假康养等休闲服务产业发展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建筑用砂石土料应以满足自给安全为准,保障庄河核电站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
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业绿色发展提出新要求。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先导,以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为契机,积极推动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改造升级玻璃用石英岩等“老字号”矿山,培育壮大地热、矿泉水等“新字号”新兴产业,积极推动黄金生产基地的建设。改善矿山生产作业环境,修复损毁土地和生态环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业发展模式转换。
高质量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出新要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创新矿产品,延伸产业链。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双控”管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矿产资源。以玻璃用石英岩加工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增加高端产品比例,打造原矿开采、加工、制造一体化产业链。加大矿山排放废弃石料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增加投资,及时进行商品转化,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建筑用花岗岩整形石料和机制砂产品比例,加大粉碴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减少废弃石料资源排放,实现矿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目标。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矿产资源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矿业权市场环境,全面推行“招拍挂”的方式,公开出让新立矿业权。加强矿业权设置、矿山生态修复源头管控,强化矿业权出让、勘查、审批、开发和保护全流程监管,着力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东北振兴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顺应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为核心,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高矿业发展质量,优化勘查开发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以高标准、高质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能力服务新时代实力、精致、美丽、活力、幸福、和谐庄河建设。
坚持节约集约、科学利用。科学合理设立采矿权,保障有效的矿产资源供给,满足城乡建设和产业持续发展需要,最大限度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矿产品深加工能力和固体废弃物利用水平,延伸矿产品产业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严控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加大源头保护力度,推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强基、绿色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强化矿山生态建设。按照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履行治理义务。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引导矿山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矿山“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新模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布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坚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线,避让禁止限制条件区域,依据矿产资源禀赋科学合理布设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和集中开采区,坚持节约利用、保护优先,实现科学、有序、市场化的资源保障模式。统筹矿产、土地两种资源的利用,实现“矿地统筹”目标。
坚持制度约束、规范管理。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制度,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为抓手,加强矿业权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保持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和管控政策的连续性,促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优化提升以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用花岗岩为主的传统优势矿产资源开发,规范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积极推进庄河新房金矿重点勘查区(国家级)勘查找矿工作和大连金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矿开发建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增强矿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加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显著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构建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成果。大连金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及周边地区金矿成矿区带加大勘查力度,提高金资源储量;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勘查,争取新发现1~2处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地。
矿产资源开发规模持续优化。固体矿山数量控制在24个以内,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3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0%左右,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合理控制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开采总量,地热和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持续提高,金矿资源开发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
矿业权投放科学合理。提升资源保障能力,重点保障庄河核电站、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海上风电工程等等重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固体矿产矿业权投放数量,加大地热、矿泉水矿业权投放力度,提高地热、矿泉水矿业权比例。
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建立绿色矿山建设体系,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现有矿山通过升级改造,规划期末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绿色矿山建成率持续提升,为矿业转型发展提供强劲驱动力。
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重点治理城区周边、重要交通干道及海岸线沿线可视范围、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历史遗留矿山。构建多元化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提高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加速修复开采工作面。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放管服”进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体系,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促进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专栏一 庄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主要指标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
| 矿产资源勘查 | 金金属量 | 吨 | 10 | 预期性 | |
| 地热 | 兆瓦 | 5 | 预期性 | ||
| 矿产地 | 个 | 1~2 | 预期性 |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年开采量 | 玻璃用石英岩 | 万吨 | 110 | 预期性 |
| 建筑用花岗岩 | 万立方米 | 220 | 预期性 | ||
| 矿山结构 | 矿山数量 | 个 | 30 | 预期性 |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50 | 预期性 | ||
|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保护 | 绿色矿山建设 | 省级绿色矿山数量 | 个 | 5 | 预期性 |
| 市级绿色矿山数量 | 个 | 14 | 预期性 | ||
| 矿区生态保护 | 重点治理矿区面积 | 亩 | 2400 | 预期性 | |
注:矿产资源勘查与矿山结构指标为2025年末累计指标,年开采量指标为年度开采总量。
到2035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更加高效,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程度显著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效益日益显现,金、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山生态修复率大幅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全部完成治理,全市矿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按照“一轴三节,一核四组团”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结合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分布特点,实行“北部保护,中部发展,南部重点,东部保障”战略,构建庄河中南部矿业经济发展区,服务庄河市北黄海经济带的发展建设。围绕“一金两岩两水”,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控制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总量,鼓励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推动黄金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经济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打造高质量发展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全市统筹配置8个砂石类矿产采矿权指标,年度新投放采矿权数量依出让计划进行时序安排和总量控制。
北部生态保护区。桂云花满族乡、步云山乡、仙人洞镇、塔岭镇以生态保护为主,原则不再新设固体矿产矿业权,已设固体矿产矿业权到期后不再延续。露天采场、排土场进行削坡降段、设置安全围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边坡平台覆土植树、撒播草种,进行生态修复。提高植被覆盖率,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中部矿产发展区。合理开发和保护步云山乡、蓉花山镇、大营镇等地优质地热资源,带动旅游度假等休闲服务产业发展。合理开发太平岭乡、大营镇等地优质矿泉水资源,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延伸产业链,打造特色矿泉水品牌。规范蓉花山镇玻璃用石英岩开采方式,控制玻璃用石英岩开采总量,积极推动9个玻璃用石英岩采矿权整合,重新优化矿区开采范围,充分利用相邻矿区之间的矿产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压缩采矿权数量,整合后的玻璃用石英岩矿山,生产规模要达到大型,绿色矿山建设要达到省级建设标准,积极打造优质玻璃用石英岩开采加工基地。
南部重点矿产勘查开发区。以大连金来矿业有限公司金矿为中心,加大金矿找矿勘查投入力度,争取提交中型以上规模金矿产地。完成大连金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和探矿权整合工作,建设省级绿色矿山,积极推动黄金产业基地建设。
东部重点项目矿产资源保障区。在鞍子山乡设置2个建筑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庄河核电站建设项目。在吴炉镇高丽城山设置1个建筑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保障庄河海上风电站和海洋牧场建设工程。
金。在庄河新房金矿重点勘查区(国家级)内,加大金矿矿产调查评价和成矿理论研究工作,通过遥感解析等研究构造成矿规律;通过岩石原生晕、次生晕分析等研究金的矿化、富集、运移状况和成矿规律;圈划出金矿重点成矿靶区,为金矿勘查找矿突破提供技术支撑。
地热。在庄河北部、中部步云山乡、蓉花山镇、大营镇等地的构造岩浆余热型地热重点成矿区带内,充分利用以往勘查找矿成果,积极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通过地震频率谐振、激电中梯测量和大地测探等物探手段,研究热储层、盖层和导水构造等分布,评价地热资源赋存状况。在庄河城区地温增温梯度性地热重点成矿区带内,充分利用以往地质勘查成果,采用卫星遥感、地震频率谐振等新技术、新方法,探究地热增温梯度变化的规律,圈划地热成矿潜力区域,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矿泉水。在庄河中部的太平岭乡、大营镇等地,开展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通过大比例尺水文地质调查、地表水露头评价等面积性工作,圈划矿泉水成矿潜力区域,为进一步探明矿泉水资源提供依据。
勘查矿种管理。坚持紧缺和重要矿产优先的原则,加强矿种勘查管理,避免一般矿产影响紧缺和重要矿产整体勘查开发。重点勘查战略性矿产金、能源矿产地热、水气矿产矿泉水。
重点矿产勘查部署。落实国家矿产资源规划,在庄河新房金矿重点勘查区内开展金矿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加大庄河新房金矿重点勘查区内已有4个金矿探矿权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庄河新房金矿深部和外围的勘查找矿投入,力争提交1处中型金矿产地;落实大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大地热勘查力度,在步云山乡、蓉花山镇、大营镇和新华街道等地热资源丰富、成矿条件较好的区域,充分利用以往勘查找矿成果,布设地热勘查规划区块,力争提交1~2处地热矿产地。在太平岭乡、大营镇等矿泉水资源丰富的区域,充分利用以往勘查找矿成果,布设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开展矿泉水调查评价工作,力争提交1处矿泉水矿产地。
重点勘查区划定。落实国家、辽宁省和大连市规划部署的重点矿区,在金、地热等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资源潜力较大的区域,划定重点勘查区。设置国家级重点勘查区1个,勘查矿种为金,勘查区面积126.6739平方千米;市级重点勘查区1个,勘查矿种为地热,勘查区面积285.8093平方千米。
专栏二 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 编号 | 名称 | 面积(km2) | 主要矿种 | 所在行政区 |
| KZ001 | 辽宁庄河新房(国家级) | 126.6739 | 金 | 兰店、黑岛 |
| KZ002 | 庄河步云山—蓉花山—大营(市级) | 285.8093 | 地热 | 步云山、蓉花山、大营 |
重点勘查区管控要求。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生态保护红线内非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区域,允许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优先安排战略性矿产、省内优势矿产和大中型矿山深部和近外围资源勘查项目,优先投放探矿权。
落实省、市勘查规划区块。落实省级勘查规划区块1个,矿种为金,大连市级勘查规划区块5个,地热4个、矿泉水1个。
| 序号 | 勘查规划区块名称 | 勘查矿种 | 勘查面积 (km2) | 区块类型 |
| 1 | 辽宁省庄河市上腰岭金多金属矿普查 | 金 | 10.80 | 省级 |
| 2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营镇新房村地热普查 | 地热 | 0.12 | 市级 |
| 3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步云山乡温泉村地热普查 | 地热 | 0.02 | 市级 |
| 4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新华街道汤家沟地热普查 | 地热 | 1.50 | 市级 |
| 5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山村地热普查 | 地热 | 0.07 | 市级 |
| 6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太平岭乡歇马村矿泉水普查 | 矿泉水 | 0.24 | 市级 |
勘查规划区块应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的管控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禁止固体矿产勘查,禁止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各类禁止、限制勘查区域,以及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等圈定的地区设置矿产勘查项目。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勘查主体,须与规划勘查矿种一致。县级出让登记管理权限矿种的集中开采区范围不能与市级以上勘查区域重叠。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同一主体设置探矿权的情形,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要求。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应本着优势矿产优先的原则,优先布设优势矿产的勘查规划区块。勘查规划区块的设置要有利于矿区的整体勘查评价和整体开发。
专栏四 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工程
| 1.庄河新房金矿深部及外围勘查工程 以庄河新房金矿已有勘查找矿成果为基础,加强理论研究和勘查找矿技术突破,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投入,争取在矿区深部取得突破性成果,提交中型金矿产地1处。 2.庄河市步云山、蓉花山、大营子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工程 |
强化开发利用管控。鼓励金、地热、矿泉水开采;控制玻璃用石英岩开采总量,适度开发建筑用花岗岩。
划定开采重点区域。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现有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落实大连市划定的重点开采区1个,重点开采区面积总计13.4217平方千米。
专栏五 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
| 编号 | 重点开采区名称 | 面积(km2) | 开采矿种 | 行政区域 |
| CZ001 | 庄河市蓉花山玻璃用石英岩 | 13.4217 | 玻璃用石英岩 | 蓉花山 |
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向重点开采区域聚集,促进大中型矿产地综合勘查和整体开发,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现有序勘查、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显著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开采规划区块管控。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采主体,严禁将矿产地化大为小和分割出让。开采规划区块在空间上落地,应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管控要求,以及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各类禁止、限制开采区域做好衔接。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内禁止设置矿产开采项目。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矿地统筹”,进行“采治结合”,科学规划矿区开采范围。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情形,视同符合开采规划区块要求。新立(改扩建)采矿权生产规模必须要达到最低准入生产规模,投产一年后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建筑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布设。布设建筑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6个,总面积1.9315平方千米。在空白区划定4个,在原有采矿权范围划定2个。新设4个建筑用砂石土矿布设在庄河中部矿业经济发展区和东部重点工程保障区内,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均在关闭废弃矿山及周边,最大程度减少新增生态环境破坏,合理划定集中开采区范围。原采矿权重新出让的2个建筑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分别位于长岭镇和明阳街道,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大理岩矿和建筑用花岗岩。
专栏六 建筑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
| 编号 | 集中开采区名称 | 面积 (km2) | 保有资源量 万m3 | 生产规模 万m3/年 | 行政 区域 |
| CS001 | 庄河市鞍子山乡磨盘山建筑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 | 0.326 | 570 | 20 | 鞍子山乡 |
| CS002 | 庄河市鞍子山乡于铧炉建筑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 | 0.3779 | 900 | 20 | 鞍子山乡 |
| CS003 | 庄河市吴炉镇西高丽城建筑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 | 0.7404 | 1750 | 20 | 吴炉镇 |
| CS004 | 庄河市明阳街道于岗屯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 | 0.1099 | 153.49 | 20 | 明阳街道 |
| CS005 | 庄河市徐岭镇上张屯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 | 0.3296 | 1000 | 20 | 徐岭镇 |
| CS006 | 庄河市长岭镇长岭村建筑用大理岩集中开采区 | 0.0477 | 45.11 | 20 | 长岭镇 |
加强采矿权投放管理。庄河市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需求,编制采矿权年度投放计划,确定采矿权出让范围、生产规模、出让期限、投放时间等,做到有序投放,保证庄河核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2个保留原矿区范围的建筑用砂石土矿采矿权依法依规出让,建筑用砂石土矿采矿权总数不得超过8个。建筑用砂石土矿采矿权必须位于集中开采区内,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立方米/年,商业性采矿权出让年限5~10年,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砂石采矿权。
矿产地管理。落实省、市矿产地管理要求,对地方财政出资勘查探明的矿产资源纳入矿产地管理,为未来开发利用进行储备。战略性矿产大中型矿产地原则上不得压覆,确需压覆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和优势矿产资源矿产地的保护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勘查开采行为。
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设计进行建设和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实现矿山生产智能化,安全生产标准化。
严控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按照矿山生产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的要求,结合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条件和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落实省、市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定县级发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
| 序号 | 矿种名称 | 单位 | 新建(改扩建)矿山 | 已有 矿山 | 备 注 |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 1 | 金矿(露天/地下) | 万吨/年 | 15/15 | 9/6 | ×/3 | - | |
| 2 | 铁矿(露天/地下) | 万吨/年 | 200/100 | 60/30 | 30/10 | 15/10 | |
| 3 | 铜矿 | 万吨/年 | 10 | 5 | 3 | - | |
| 4 | 玻璃用石英岩 | 万吨/年 | 30 | 10 | / | 5 | 不新设小型 |
| 5 | 饰面用花岗岩 | 万m3/年 | 5 | / | / | / | 不新设中小型 |
| 6 | 地热(水) | 万m3/年 | 20 | 10 | 1 | - | |
| 7 | 矿泉水 | 万m3/年 | 10 | 5 | 1 | - | |
| 8 | 建筑用花岗岩 | 万m3/年 | 100 | 20 | / | 20 | 不新设小型 |
| 9 | 建筑用大理岩 | 万m3/年 | 100 | 20 | / | 20 | 不新设小型 |
注:(1)改扩建是指已有矿山整合或扩大矿区范围。
(2)“-”是指没有最低规模准入要求。
(3)“×”是指禁止新建(改扩建)此类矿山。
(4)饰面用花岗岩生产规模是指荒料产量的规模。
优化矿山开采规模结构。提高矿山生产规模,降低小型矿山比例,优化矿山生产规模结构。按照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原则,科学确定生产规模。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采矿权生产规模不得低于20万立方米/年。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通过科技创新,延伸玻璃用石英岩产业链,减少原矿产品比例,增加石英砂产品产量,提高石英砂产品性能。建筑用花岗岩增加整形石料和机制砂比例,加大机制砂、粉体砌块等新产品开发力度,提高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利用率。鼓励地热回灌和循环利用,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积极推广地热开采、旅游度假服务等一体化开发利用的模式,构建配套旅游度假综合服务设施,延伸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链。
提高废弃石料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地下开采矿山采掘工程产生的废石和选矿生产的尾砂优先用于充填矿井采空区。露天开采剥离围岩和以往关闭、废弃矿山排放的废石,根据围岩强度指标,分别用于加工建筑石料和回填砂石土料,提高废弃石料资源综合利用率。筛余的碎石土,优先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对矿业权人的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进行实地核查,加强矿山“三率”指标的监督管理,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完善相应激励机制,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矿山“三率”指标不断提高。
集中开采区划定要求。建筑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划定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有效衔接,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各类禁止、限制开采区域,不得与市级及以上重点矿区和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区域重叠,避免建筑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压占省、市发证矿产,并与现有矿业权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集中开采区优先设立在以往建筑砂石土矿采矿权聚集区域,尽量利用已有破损山体设立采矿权,避免造成新的山体破坏。北部生态保护区禁止设置建筑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中部矿产发展区和东部重点项目矿产资源保障区内应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南部重点发展区内应避让城镇发展区。
优化露天开采境界。集中开采区原则上按地貌单元划定,提倡“矿地统筹”,引导矿山进行“夷平式”开采,避免出现以山脊线划界等开采后遗留残山残破等不合理问题,减少残山残坡。通过增加阶段平台宽度,降低台阶高度等形式,减缓露天采场终了边坡,以利于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保障治理效果。实现绿色开发、集约开采、系统修复。
合理有序投放采矿权。实行集中开采区和最低开采规模“双控”的管理模式,新立建筑用砂石土类采矿权全部布设在集中开采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为20万立方米/年(约50万吨/年)。采矿权出让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保障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严控商业性采矿权投放。鼓励矿地综合及采治结合的采矿权投放。
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矿山企业拉长机制砂石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打造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基地,推动建筑材料产业园建设。鼓励利用花岗岩矿废弃石料加工机制砂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
发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出让前会同相关部门实地踏勘,合理确定采矿权出让范围。有关部门明确用地(林、草)、环保、水保、安全等涉矿手续办理的相关要求,避免后续出现禁止性障碍。保障矿权出让后采矿权人及时顺利开采。
推进全市矿业向绿色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建立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突出重点,分级达标。新建矿山必须全部达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现有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构建部门协调、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按照省、市级绿色建设考评标准,规定绿色矿山在矿区环境、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等方面基本要求,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创的绿色矿山建设格局。
加快推进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新建矿山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省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大连金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在2023年底前达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标准,2024年底前达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2025年6月底前通过核查。
严格约束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14个市、县发证矿山企业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必须于2023年底前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标准,2024年底前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2025年6月底前通过核查。2025年年底前未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由相关地区责令停产整改,达到标准后方可生产。
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尊重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多措并举实施历史遗留矿山以及有责任主体关闭矿山生态修复。
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保护。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标准,强化方案审查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水平,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强化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存储、提取和使用。对矿业权人治理基金的计提、方案执行情况等进行抽查和检查,对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积极开展“三年复绿”行动,加速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以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品质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城区周边及居民集中区范围内、重要交通干线和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内,以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治理。规划期内完成全域7406亩已损毁土地的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其中,2023年度完成4214亩;2024年度完成2405亩;2025年度完成787亩。
重点整治呈集聚分布的,地质灾害发育、对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的,位于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和滨海路沿线的21图斑,治理损毁土地面积2400亩,主要分布在荷花山镇、蓉花山镇、明阳街道、栗子房镇等地。
专栏八 重点治理区矿山分布统计
| 序号 | 乡镇/街道 名称 | 图斑编号 | 面积(亩) | 类型 |
| 1 | 荷花山镇 | CT2102832006000130001 | 17.28 | 水源地保护区 |
| 2 | C2102832009037120008147002 | 4.73 | 水源地保护区 | |
| 3 | C2102832010117120080765003 | 72.86 | 水源地保护区 | |
| 4 | C2102832009037120008147003 | 74.23 | 水源地保护区 | |
| 5 | C2102832010117120080765001 | 83.66 | 水源地保护区 | |
| 6 | C2102832009127120060485001 | 69.79 | 水源地保护区 | |
| 7 | C2102832009037120008147001 | 106.73 | 水源地保护区 | |
| 8 | C2102832010117120080765004 | 8.05 | 水源地保护区 | |
| 9 | C2102832009127120060485003 | 58.24 | 水源地保护区 | |
| 10 | CT2102832006000131001 | 50.69 | 水源地保护区 | |
| 11 | CT2102832006000107001 | 13.73 | 水源地保护区 | |
| 12 | 蓉花山镇 | CT2102832006000042001 | 11.15 | 水源地保护区 |
| 13 | C2102832009017120007407001 | 127.98 | 水源地保护区 | |
| 14 | C2102832009017120007407002 | 20.46 | 水源地保护区 | |
| 15 | 兰店乡 | CT2102832006000079001 | 178.43 | 破坏程度较严重 |
| 16 | 徐岭镇 | CT2102832006000082006 | 135.87 | 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 |
| 17 | 明阳街道 | CT2102832006000058001 | 863.76 | 集聚分布 |
| 18 | 栗子房镇 | CT2102832006000095001 | 176.38 | 滨海路沿线 |
| 19 | CT2102832006000097001 | 82.84 | 滨海路沿线 | |
| 20 | CT2102832006000098001 | 69.87 | 滨海路沿线 | |
| 21 | CT2102832006000121001 | 173.47 | 滨海路沿线 | |
| 22 | 合计 | | 2400.20 | |
影响严重区采取人工治理为主,自然恢复为辅的方式。通过削坡降段,清理危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削凸填凹,平整阶段平台,提高土地利用性能;开展覆土植树,实施复绿工程,修复生态环境。优先完成公路两侧、水源保护区等影响自然景观的破损面的修复。影响轻微区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方式。通过局部覆土、撒播草种、栽种树木等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加快治理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全面梳理现状、分类组织实施。按照现状,重新编制治理方案或设计,开展治理恢复工作。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变更责任主体;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依法履行行政及司法程序。积极探索第三方专业化治理模式。
积极拓宽治理资金渠道。充分运用《大连市合理配置砂石土料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以合理配置砂石土料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解决政府作为治理责任主体的历史遗留矿山较多、治理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砂石土料资源除允许生态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外,剩余部分由属地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依法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除协议出让外,对其他矿业权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按照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采矿权出让年限,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应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或者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国家重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或者国务院明确要求予以矿产资源定向保障的重点项目,不包括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矿业权。其他协议出让方式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办理。
实行矿业权出让年度计划管理,依据矿产资源规划、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制定。省、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发证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同一矿种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采河道外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业权出让登记。涉及多个开采矿种的,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主矿种的登记权限进行管理。已设矿业权变更(增列)勘查开采矿种涉及主矿种发生变化的,按变更(增列)后的主矿种出让登记权限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审批程序。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
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新体系,完成新老标准转换工作,不断完善资源量与储量的匹配结构,提升储量保障能力。
深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缩减办理环节和要件,提高信息化程度和行政效率。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内容纳入评审备案管理,不再作为矿业权登记要件,将评审备案结果作为统计的依据。缩减矿产资源储量政府直接评审备案范围,减轻矿业权人负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发证权限,负责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或范围、采矿权在采矿期间矿石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以上的)等情形的评审备案。
组织保障。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规划相关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制定配套措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要对本级规划确定的规划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
资金保障。落实资金投入主体责任,保障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矿产资源勘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矿业绿色发展等,激发市场活力。
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专项或行业规划,在规划目标、总体布局、重大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等方面与矿产资源规划协调一致。根据地质勘查工作进展、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经济形势变化等,适时对年度规划目标进行调整,保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对规划执行效果、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做出客观分析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和修编提供依据。
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新增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或需对已有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的,可由原规划编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调整。对规划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原则上每年度集中调整完善一次。县级规划确需调整的,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后报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准。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数据库,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基础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强化规划信息与自然资源基础数据的深度融合,为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做好规划信息与矿业权信息公示系统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规划管理的指导性作用。加快推进矿产资源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更新数据,满足信息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划》经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准,由庄河市人民政府发布,庄河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实施。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AdminShow_14_0_39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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