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3〕17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市政府有关部门:
《庄河市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粮食安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推动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按照《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23〕1号)、《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31号)要求,结合庄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突出实效”原则,聚焦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稳妥推进耕地周边重金属污染溯源、断源、减排措施,严格控制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巩固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切实改善耕地土壤质量。
工作目标:采取“应查尽查、分阶段治理”的工作方法,聚焦污染溯源工作,以重金属排放监测为手段,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应查尽查。充分应用排查成果,科学开展项目设计和实施,分阶段开展治理,逐步消除存量,切实降低重金属向耕地土壤的输入。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初步排查范围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庄河市农业农村局、庄河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监测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数据,确定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并根据地形地貌、河流水系分布、气象、降水径流等资料,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因素,确定污染源、污染途径的排查范围。
(二)开展溯源排查工作
1.全面排查受污染耕地周边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综合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踏勘等方式,聚焦重金属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完成辖区内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及治理清单。
2.排查受污染耕地周边用于灌溉的水系
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河流水系分布等数据,确定周边存在受污染耕地或超标粮食点位的河流水系,重点关注易发生洪涝灾害(淹没耕地)、且作为灌溉水源的河流水系,建立排查档案。
3.排查受污染耕地周边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综合应用卫星遥感、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和现场踏勘等方式,排查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在产的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以及涉重金属企业,建立排查清单和排查档案。
(三)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1.开展受污染耕地周边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对耕地的影响评估
综合考虑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成分、数量、堆放现状、与耕地距离、地形地势及降雨径流等情况,评估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对耕地的污染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科学编制治理方案。
2.开展受污染耕地周边水系底泥重金属污染监测
综合利用XRF、采样检测等手段,对受污染耕地周边河流水系,特别是作为灌溉水源的河流水系底泥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频次要与大规模灌溉期同步,如遇较大暴雨及洪水时应增加监测频次。要根据对底泥重金属污染情况的监测结果制定综合治理方案。
3.评估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大气沉降对周边耕地土壤的重金属累积风险
强化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力度,特别是前期排查清单中排放大气污染物中涉镉等重金属的企业,要在其周边布设大气重金属沉降监测点位,按季度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对耕地土壤的重金属累积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对耕地土壤的重金属累积风险较高的,应对监测对象制定管控方案。
以上点位布设及监测要求参照《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开展。
(四)开展断源治理工作
根据各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分阶段治理。“十四五”期间,针对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优先对周边及下游耕地土壤污染较重地区采取风险管控措施,逐步消除存量,降低历史遗留废物污染下游灌溉用水,以及雨季随洪水长距离污染下游农田的风险;针对底泥重金属污染,优先治理易发生洪涝灾害(淹没耕地)、以及底泥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且作为灌溉水源的河流水系,有效切断污染物通过河流水系进入农田的途径;针对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大气重金属沉降,要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提高管理要求,督导企业减污降排,降低对耕地土壤的重金属累积风险。
(五)探索开展成效评估工作
对完成污染源治理的区域开展成效评估工作。根据耕地土壤污染来源,对以矿区遗留固体废物治理为主的地区,以及以底泥重金属治理为主的地区,结合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与评估结果,重点评估治理前后,周边地表水体及底泥重金属变化趋势。对以废气治理为主的区域,重点评估治理前后大气重金属沉降变化趋势。成效评估工作,可结合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统筹考虑。
三、工作职责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应查尽查,严格控制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巩固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切实改善耕地土壤质量。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庄河市农业农村局、庄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土壤环境监测、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重金属开采、污染源整治等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2023年6月底前,明确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土地清单,确定初步排查范围(该范围可随排查、检测工作情况变化进行调整,确保应查尽查)。
2023年6月至10月,全面开展排查,10月底前建立排查档案及相关清单。
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根据相关监测要求,完成历史遗留工矿、灌溉水系底泥及大气重点监管单位重金属沉降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治理方案。
2025年底前,完成优先治理区域治理工作,开展成效评估,形成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庄河市农业农村局、庄河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土壤环境监测、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重金属开采、污染源整治等相关信息;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强化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链条保障“吃得放心”。
(二)科学组织实施。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分工,加强技术指导和帮扶,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做好项目设计和实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定期掌握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按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上报阶段性成果。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应统筹使用相关资金,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将土壤、河流水系底泥、重点监管单位大气重金属沉降等的监测、治理方案编制、环境评估及报告编制等费用纳入部门预算。支持工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及重点监管企业升级改造工作。符合中央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项目库入库条件的,包括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设施升级改造等治理项目,可纳入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603_39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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