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2〕34号 |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北部 区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普兰店-庄河) 一期、二期工程涉及庄河市辖区内 临时用地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北部区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普兰店-庄河)一期、二期工程涉及庄河市辖区内临时用地补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临时占地补偿公告(模板)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详见附件。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北部 区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普兰店-庄河) 一期、二期工程涉及庄河市辖区内 临时用地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603_35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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