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5〕15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基本原则
1.4 火警等级划分
1.5 重特大火灾的分类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2.2 职责
3 预警响应
4 灭火救援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信息报送与处理
4.3 灭火救援处置
4.4 安全管控
4.5 灭火救援终止
4.6 信息发布
5 灭火救援保障
5.1 资金保障
5.2 人员保障
5.3 装备保障
6 灭火救援后期处置
6.1 火灾调查与评估
6.2 恢复重建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演练
7.2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响应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与社会联动单位,提高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大连市消防条例》《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响应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基本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
(2)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配合的体制,健全灭火救援组织体系,加强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与培训工作,以便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1.4 火警等级划分
按照火灾类别及成灾规模,火警等级从低至高划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本文中所指“重特大火灾”为四级(含)以上火警,或其他导致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
1.4.1 四级火警(重大火灾)包括:
(1)有10~29人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2)发生燃烧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不足4,0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警;
(3)发生燃烧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不足2,000平方米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及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殊场所火警;
(4)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突变险情的火警。
(5)根据火灾现场发展情况,三级火警升级为四级火警。
1.4.2 五级火警(特别重大火灾)包括:
(1)有30人以上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2)发生燃烧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建筑火警;
(3)发生燃烧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及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殊场所火警;
(4)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的火警;
(5)根据火灾现场发展情况,四级火警升级为五级火警。
1.5 重特大火灾的分类
按照我市重点消防保卫对象的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等情况,将重特大火灾分为8类:高层建筑类火灾、地下建筑类火灾、城市综合体类火灾、石油化工类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仓储物流(包括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类火灾、重要机关单位火灾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火灾。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组织体系由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灭火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社会力量组成。
2.1.1 总指挥部
总指挥部负责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协调指挥。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局),承担重特大火灾的灭火救援管理工作。
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各位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尚未抵达现场时先行履行指挥职责。
成员包括市消防救援局、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庄河供电公司、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2.1.2 灭火救援指挥部
灭火救援指挥部作为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常设机构,总指挥由市消防救援局当日值班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消防、交警、环卫、水务、供电、燃气、急救等。
重特大火灾发生时,灭火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重特大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力量调派、作战部署、交通管理和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
2.1.3 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抢险队伍、社会力量及其他救援力量。
2.2 职责
2.2.1 总指挥部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我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准备及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调动有关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灭火物资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实施统一指挥。
2.2.2 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1)总指挥职责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决策灭火救援方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协调灭火救援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及舆情管理。
(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完成灭火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代替总指挥完成灭火救援指挥工作。
2.2.3 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总指挥部办公室在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掌握庄河地区火灾的特点和发生规律;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多发地区和对象的消防安全信息,根据实际需要制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保卫对象的灭火救援作战预案。
(2)掌握全市范围内消防器材装备、灭火药剂、消防物资和其他应急救援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提请市政府对全市主要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消防物资进行更新和保障。
(3)核查全市消防队伍及其他联动单位的灭火救援实力,督促其保持规定战备状态。
(4)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及时向总指挥部和灭火救援指挥部提供警情信息、灭火救援力量调动信息;接到重特大火灾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5)组织灭火救援指挥部、专家咨询组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6)承担总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 专家组职责
总指挥部下设重特大火灾专家组。由灭火救援、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是重特大火灾处置组织体系中的决策咨询机构。
专家组协助总指挥部开展工作,为灭火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灭火救援现场情况进行预测,对在现场灭火的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指导。
2.2.5 灭火救援指挥部职责
(1)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立即出动,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2)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段(区)。
(3)视情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工宣传组、战勤保障组、技术专家组等。
(4)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5)根据灭火救援的需要,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提出调集其他增援力量参加灭火救援的意见,报总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6)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可能发生重大险情且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生命安全时,果断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指挥参战力量安全撤出灭火救援现场。
(7)提出战勤保障要求,落实战勤保障措施,视情启动战勤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2.2.6 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消防救援局:组织所属队伍开展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装备优势,对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突击和攻坚;火灾扑灭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应急局: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开展被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救助物资保障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组织媒体做好防灭火政策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灭火救援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灭火救援工作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协助做好相关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和相关有害信息的处置,做好网上舆论引导,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引发社会恐慌,维护网络舆论秩序稳定。
市融媒体中心:利用全媒体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总指挥部审定的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传达上级指示要求,传达市领导的指示、批示;收集总指挥部的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市政府。
市教育局:指导并协调受灾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防火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市公安局: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协助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火灾现场周边的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市财政局: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管道燃气企业对火灾现场泄漏或着火的燃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避免因燃气泄漏等问题引发次生火灾。
市交通运输局:在灭火救援时,保障所管理养护的公路通行畅通。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需要,协调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对火灾现场周边供水管网进行维护抢修,防止因供水问题影响灭火救援工作。
市商务局:协调做好紧急状态下肉、菜、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调运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全力救治伤员,同时开展传染病控制和心理救援工作。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对由火灾引起的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开展应急监测,评估火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环境污染防控和治理建议,防止因火灾引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组织、协调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单位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消除污染。
市气象局:监控火灾灭火救援现场气象情况,及时向灭火救援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提供全市天气实况、预报预警、气象预测等信息,为灭火救援决策提供气象依据。
庄河供电公司:组织做好火灾事故现场供电公司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的断电和临时供电保障工作,待具备条件后及时恢复用户电力供应。
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根据灭火救援现场需求协调城市管理维护所用机械设备。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做好重特大火灾涉灾区域人员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协调做好辖区内相关应急物资、人员力量的支援保障工作;组织做好灭火救援的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总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3 预警响应
根据火警等级和可能造成重特大火灾的危害程度,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由市消防救援局进行警情受理和消防救援队伍调派,并报灭火救援指挥部,灭火救援指挥部提请总指挥部启动本预案,由总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 灭火救援响应
4.1 分级响应
灭火救援响应通常由低至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跨级启动高级别响应。根据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四级以上火警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4.1.1 四级火警(重大火灾)响应
当发生四级火灾时,市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部到场,同时报告总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至总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由总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到场协同处置。
4.1.2 五级火警(特别重大火灾)响应
当发生五级火灾时,在四级响应程序基础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报大连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指挥部,视情况请求大连市消防救援局增援。
4.1.3 响应步骤及职责
市消防救援局接警时,要按照火灾分级原则,与报警人核对是否为重大火灾。一旦确认现场为重大火灾以上等级,在调派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救援后,要在5分钟内将现场情况上报灭火救援指挥部,并提请总指挥部启动预案。总指挥部5分钟内调派首批到场力量、15分钟内调派其余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1)首批到场力量
市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队伍在1分钟内出动,到场后开展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对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突击和攻坚。火灾扑灭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市应急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及重型工程器械,按需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开展受灾群众的物资保障。
市融媒体中心: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对火灾现场影像资料进行采集,利用全媒体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工作。协助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火灾现场周边群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协调燃气公司,对火灾现场泄漏或着火的燃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
市水务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协调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对火灾现场周边供水管网进行维护,保证供水。
市卫生健康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协调120进行受伤人员的转运,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全力救治伤员。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对火灾引起的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开展应急监测,评估火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庄河供电公司: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电力设施断电和临时供电保障工作。
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根据灭火救援现场需要协调城市管理大型机械设备。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调派命令后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做好涉灾区域人员转移和临时安置,做好灭火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2)第二批到场力量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在收到调派命令后1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组织做好灭火救援信息发布,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防灭火政策宣传。
市政府办公室:跟随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现场,到达后负责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和市领导指示,收集总指挥部的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
市教育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1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协调受灾学校做好师生员工转移。
市财政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15分钟内响应。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1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负责保障所管理养护的公路通行畅通。
市商务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1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做好紧急状态下肉、菜、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协调调运。
市气象局:在收到调派命令后15分钟内响应。到场后负责监控火灾灭火救援现场气象情况,为灭火救援决策提供气象依据。
4.2 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 重特大火灾报告时限和程序
市消防救援局在确认发生重特大火灾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部办公室,由总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副总指挥、总指挥,特别重大火灾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报大连市消防救援局。
4.2.2 重特大火灾报告方式和内容
重特大火灾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终报三个阶段。
初报应突出时效性,重点报告以下情况:接警和到场时间;着火建(构)筑物、着火部位、着火物质情况;力量调派、现场情况;初步人员伤亡、失联、被困和营救疏散情况等。
续报应突出准确性,密切跟进事态发展,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重点报告以下情况:到场时间、控制时间、救出人员时间等重要时间;人员伤亡和疏散转移情况;力量和联动情况;着火建(构)筑物、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蔓延、初步过火面积、消防设施设备启用等情况;力量部署情况等。扑救时间较长的火灾,除特殊情况外,火场发生重大变化要立即报告。人员伤亡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终报应突出全面性,处置结束后,重点报告以下情况:火灾概况、火灾扑灭时间、处置结束时间;过火面积、人员伤亡和救治情况;伤亡人员年龄、性别等情况;着火建(构)筑物、着火部位、着火物质、消防设施设备启用等情况;必要时还需报告火灾初步原因、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下步措施等情况。
涉密灾害事故信息报告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4.3 灭火救援处置
4.3.1 处置措施
市消防救援局接到重特大火灾报警后,要立即调集力量,奔赴现场。接警时,必须了解清楚火灾的种类,燃烧物质和人员被困情况等,根据火灾等级调派所需力量。到达现场后,要根据灾情性质、周围环境确定现场指挥部、人员集合地、消防车停车和水枪阵地位置。
(1)灾情侦察
组织侦查人员迅速准确查明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火灾发展态势、重点部位、建筑结构、被困人员情况、主要危险源。如遇化学危险场所火灾还需要查明化学危险品性质、是否发生泄漏等情况。
(2)划定警戒区
查清灭火救援现场基本情况后,根据需要立即划定警戒区,由消防救援队伍实施警戒,设立警戒标志和警戒岗。警戒后要采取果断措施,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3)科学决策
灭火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侦察情况,组织专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绘制现场总平面图;确定处置方法及作业程序;明确参加灭火救援各单位的具体任务;确定进攻路线和水枪阵地;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险情并制定相关措施;提出安全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4)正确处置
深入现场内部灭火救援和实施技术处置前必须做到对现场进一步评估,掌握准确的有关数据和情况;落实进入内攻人员的防护装具;检查强攻灭火、抢险救援所需器材装备的性能完好情况;保护力量进入指定阵地,预备队做好随时进入阵地和替换的准备;根据燃烧物质选用正确的灭火剂;规定撤离信号以及其他因火灾发生的任务。
4.3.2 现场处置原则
(1)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贯彻“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封堵、监护等基本战术方法,全力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速战速决,消灭火灾。
(3)在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灵活采取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等形式,积极组织协调参战的相关单位,搞好协同作战。
4.4 安全管控
(1)完善防护措施。参加灭火救援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的火灾特点及其危险性,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设定火场警戒。对不同类型的火场,按要求由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尽量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对易燃易爆和伴随毒气(液)泄漏的火灾现场,严格界定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3)设立火场安全监察组。重特大火灾现场要设立专门的火场安全监察小组,及时观察建(构)筑物、大型易燃物质容器储罐、装置受火势威胁情况,是否有倒塌、爆炸危险;认真督促检查各专业灭火救援队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 灭火救援终止
火灾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现场的各种专业救援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总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灭火救援工作,恢复正常工作。
4.6 信息发布
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原因、危害、损失等有关信息,由总指挥部统一发布,对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字公布,应征求评估部门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火灾信息,应经市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5 灭火救援保障
5.1 资金保障
总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提出资金保障需求,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资金保障工作。
5.2 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后,总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制要求,配合市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局要加强对各消防站的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专门的消防培训师资队伍,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消防组织。
总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防毒防化等专业队伍进行培训,落实单位内部消防组织制度,提高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5.3 装备保障
应在充分发挥现有灭火救援资源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灭火救援处置装备建设。配备扑救各类火灾所需的专勤消防车及相应灭火器材、救生抢险器材。
6 灭火救援后期处置
6.1 火灾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要组织事发地政府、消防、应急、公安、环境、住建等有关部门及专家,立即对火灾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进行科学评估。
6.2 恢复重建
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市政府统筹相关部门、事发地政府或火灾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演练
7.1.1 预案的监督管理
遇灭火救援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救援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市消防救援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
7.1.2 预案的演练
总指挥部成员单位、灭火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实战演练,通过综合实战演练培训救援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救援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救援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补充、完善各类救援预案,提高重特大火灾的实战处置能力。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预案演练的落实工作。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预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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