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1〕34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 海上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沿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海上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海上污染事件报告流程图
2.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海上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目 录
1 总则庄河市海上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组成
2.2 成员单位职责
2.3 专家组及职责
2.4 应急救援队伍
3 事件分级
3.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3.2 重大事件(Ⅱ级)
3.3 较大事件(Ⅲ级)
3.4 一般事件(Ⅳ级)
4 预测与预警
4.1 预防与预警
4.2 预警分级
4.3 信息来源与处理
4.4 预警信息发布
4.5 预警信息内容
4.6 预警响应
4.7 预警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及处理
5.2 分级响应
5.3 响应程序
5.4 应急处置
5.5 信息发布
5.6 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调查与评估
6.3 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应急力量
7.2 设备和物资
7.3 应急资金
8 监督管理
8.1 培训
8.2 宣传教育
8.3 演习演练
8.4 奖惩机制
9 附则
9.1 术语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的发布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保护庄河市海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海上突发性污染事件,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及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履行我国缔结和加入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相关义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建立健全庄河市海上污染应急反应体系,整合应急反应资源,规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为迅速有效应对海上污染事故提供整体方案和行动指南。
1.2 编制依据
1.2.1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6)《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编制指南》;
(7)《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