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布日期:2025-08-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9日至6月24日,第五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27日,巡察组向市联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总书记“两个成为”指示精神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
10月12日,召开党委会,在研究制定《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中,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两个成为”指示精神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学习计划之中,做到常学常思常新。
10月28日,开展“两个成为”专题研讨,切实增强做好供销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10月28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三农”工作和中央一号文件,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上有差距。
10月28日,经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制定下发“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
自2024年1月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由党委书记主持传达学习,党委成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研讨交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等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自9月26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市联社党委共召开党委会20次,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3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5次,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3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发力不足
(1)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质效不佳。
市联社党委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在巡察入驻中发现了该项问题。9月26日,向基层社等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学习材料,旨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指导的同时,让基层社自觉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科学做好各自合作社的发展运营。
10月12日,党委会研究制定《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时,针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主要在于监管指导不到位。因此,明确要针对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制定规范的指导意见,引领和带动基层社实事求是地发展好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
11月22日,在注销2家未实际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是庄河市明德果蔬专业合作社、庄河市裕隆果蔬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研究印发了《庄河市供销联社关于规范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意见》,对合作社运营发展做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
同时,由于上级供销社明确不能注销,对其他停业的14家合作社,已按照大连市社要求,从系统统计平台上消除,已不再纳入统计数据。目前,市联社现有上统计平台的专业合作社34家,均正常运营,特别是有我社参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性收入均有增长。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推动社有土地确权工作进度滞后。
10月21日,市联社党委会研究制定方案时,具体分析了当前不动产土地确权的实际情况,由于涉及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为确定该项工作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完成,市联社明确要以稳定为前,不给市委、市政府添乱子的基本思路,成熟一个办理一个,涉及各方有争议的,一定要慎重推进。
结合分析的具体情况,剩余土地确权工作暂时实现不了全部不动产证的办理,现已制定了市供销联社系统土地确权5年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30日,青堆供销社采购栈1宗地确权完成,荷花山供销社本社1宗地已下土地批复,大郑供销社本社1宗地已下土地批复,鞍子山供销社本社完成土地测绘工作。
整改情况:需要长期整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土地确权工作存在复杂历史遗留问题
完成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3)探索“供销进村”工作有差距。
10月21日,市联社党委研究制定方案时,市联社党委明确“村级供销综合超市”建设,是我社结合“党群共同致富”中关于“供销进村”的具体要求。由于要积极探索一项试点任务,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为确保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不能为了大而多的规模盲目推进。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扎实推进,市联社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及供销资产运营公司领导班子,多次深入试点村和有意愿建设“村级供销综合超市”的村进行调查研究。9月30日、10月14日,对仙人洞镇木盂山村调研;10月17日、11月5日,对蓉花山镇马家村调研;11月1日,对塔岭镇东瓜川村、吴山咀村调研;11月6日,对鞍子山乡高房村调研。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目前镇村对于“村级供销综合超市”建设的意愿,建立村社共建意愿台账,并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关于市供销联社探索推进“供销进村”的发展规划(2024年—2025年)》,以确保工作的计划性。
11月至12月,市联社又新建马家村和吴山咀村2家供销综合超市。下一步,市联社还将结合自身经济实力,逐步加大对“村级供销综合超市”建设的投入,逐年坚持推进,竭力形成可喜的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的良好局面。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4)回归主责主业研究探索不多。
市联社党委在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时,认真分析了供销社当前主责主业情况,通过分析发现,我社主责主业回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仅涉及到体制机制,还涉及人员老化、资金短缺等多种难题,明确要加强对回归主责主业的调查研究,采取以点突破,再连点成线,聚线成面的方式,逐渐回归主责主业。
市联社党委班子领导多次深入各社属企业和基层社进行调研。10月,采取电话沟通、报送电子表格等方式对全部基层社调研;9月至11月,实地调研基层社,了解基层社主责主业情况,并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市联社党委关于如何回归主责主业的调研报告。
市联社进一步加大了“供销进村”工作,通过村社共建,逐步解决人员老化等问题,通过发展建设“村级供销综合超市”,实现日用品下行、农资保供等主责主业,目前已发展建设5个“村级供销综合超市”。
同时,市联社通过承接上级任务,逐步实现主责主业回归。今年,市联社承接了省委乡村振兴补短板工作,已建成2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光明山供销社、鞍子山供销社)和9个村级为民服务站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推进社有资产监管和保值增值力度不够
(1)部分社有资产维修不及时。
市联社党委结合2023年对基层社资产清仓起底的实际,2024,市联社再次对社属企业资产进行了摸排,梳理整理了资产台账。特别对社有资产需要维修的情况摸底,已建立台账,共需维修12处。虽然目前存在维修资金短缺的问题,但为确保安全,市联社及时做好了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对存在危险的区域,进行了整区域铁丝围堵,并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二是针对损毁较严重的设施,及时进行除险。目前,荷花山供销社已设置铁丝围堵和安全警示标识;农资公司光明山魏屯站已招商,将改造成检车线;南尖供销社涉及动迁事宜,未维修,已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横道河供销社已设置铁丝围堵和安全警示标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对基层社的固定资产维修改造缺少规划。
市联社党委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时,党委会研究存在此问题的关键原因,是因为市联社资产均经历了较长的岁月,又由于长期维修资金短缺,年久失修,才导致众多资产损毁严重。受资金限制,维修的随意性很大,没有规划性。
针对此问题,市联社党委对基层社的固定资产进行摸底,建立市供销联社基层社固定资产台账;并提出结合每年资产占用费收取和结余情况,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发展后闲置的原则,制定了年度基层社固定资产维修改造计划。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社有资产盘活力度不够。
市联社党委结合2023年资产盘活存在的盘活实效性情况,特别是还有22处闲置资产的现状,对全社资产进一步摸清底数,健全了市供销联社社有资产汇总表,并在2023年包装项目基层上,进一步包装了11个2024年度市供销联社资产盘活发展项目目录,持续开展“纵横向”招商,即纵向,向供销系统的上级社,大连市社和省社申请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发展项目,今年发展的乡村振兴补短板的2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光明山供销社、鞍子山供销社),就是争取到的省社资金和政策支持;横向,与各乡镇街道、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合作,利用闲置土地招标合作发展项目,今年,栗子房社的农贸市场项目,就是与栗子房镇政府合作发展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底,市联社党委又盘活发展了农资公司院内闲置资产发展的海参加工合作项目;农资公司魏屯闲置资产发展的检车线项目,现已在光明山政府立项,2025年2月份将开工建设;大郑供销社南院闲置资产发展的农机市场项目,不仅把南院荒芜的场地进行了硬覆盖平整,还把损毁严重的房屋进行了修缮,下一步还将对拓展土地托管主责主业奠定基础。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4.保密工作存在漏洞
(1)对安可替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市联社分析原因,是由于2022年10月至11月,机关办公室负责人调整,对安可替代工作要求落实不明确,导致了问题的产生。为堵塞漏洞,10月28日,成立了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可靠应用替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层级责任人,全面负责做好安可替代工作,同时,制定了《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创产品替换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现“应替尽替、能替尽替”。
今年以来,结合新公务员录入,市联社现已完成了4台安可计算机的配备,并事前与市委保密局沟通报备,严格按计划完成任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对涉密文件的传阅登记不到位。
结合办公用房的实际情况,市联社进一步规范了档案室的建设。同时,修订完善涉密文件传阅登记簿,明确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涉密文件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保密意识,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向全体机关干部传达保守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并将加强安全保密学习纳入“两学一做”经常性学习教育之中,坚持定期学习。
10月25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保密工作相关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保密业务相关材料,营造浓厚的保密工作氛围,提升机关干部保密意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用力不够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1)履行主体责任缺失。
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时,市联社党委会进一步明确了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制度要求,年初要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年中要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工作主要方向,并向市委报告工作;年终要总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市委报告年度工作。
截至目前,市联社先后于年初、年中和年终3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书记给机关党支部上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廉政党课,给系统内党员上党纪教育廉政党课,11月29日,党委书记给机关党支部上题为《坚守底线,廉洁从政,以忠诚担当的干劲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政党课。全年,主要负责人对社属企业“一把手”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3次,对社属企业、基层社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1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力。
针对党员干部监管问题,今年以来,市联社持续加大了监管力度,制定了供销社“十严”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9月27日,组织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11月29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切实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不越雷池、不碰底线思维。
截至目前,结合系统内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领导先后3次对下级“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监事会牵头完成对2名基层社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11月以来,结合第三轮承包的启动,在合同中对严守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作风、党风廉政等方面作出规定,加强了对基层社负责人的监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
市联社党委会进一步明确了严格落实好警示教育的各项制度要求,并结合全年规定动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严格按照清单执行。
目前,市联社党委书记对供销系统全体人员集体廉政谈话1次;先后召开警示教育会议3次,分别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观看警示教育片《挖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的论述》,观看警示教育片《挺纪在前》;12月17日,观看警示教育片《清淤护航》,传达了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党委书记作了系统内的警示教育讲话,讲话中剖析本系统相关违法违纪事例,以案示警,提醒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感染力。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
(1)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针对此问题,市联社党委加大了对“一岗双责”的制度落实,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必须坚决执行好“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分管领导必须要结合分管工作领域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地落实好“一岗双责”,按照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实事求是进行阐述,制定了党委书记监管提醒机制,对各分管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必须要签字备书。
截至目前,全部班子成员完成对下属廉政约谈提醒9次,均按照要求和下属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提醒,帮助下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24年述职述廉报告已明确了“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监事会作用发挥不显著。
市联社党委会研究分析整改方案时,加强了对监事会履职工作的研究,在大力支持监事会开展工作的同时,从社属企业和基层社负责人履职尽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资产运营等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
9月至10月,监事会先后牵头对步云山供销社负责人和高岭供销社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确保了基层社负责人离任前各项工作无问题,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置,并实地监督了交接,确保资产资金交接清晰无误。
10月,结合解决长岭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监事会牵头组成工作组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稳定。
截至目前,监事会共列席理事会议13次,全过程监督理事会决策,共涉及基层社人事、社有资产盘活、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议修改等,并牵头修订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等。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1)部分基层社存在“寅吃卯粮”的问题。
此问题于2023年底考核时,市联社党委已发现,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各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租赁合同均是跨年度签订,也是跨年度收取租金,导致了“寅吃卯粮”问题的发生。为此,市联社专门就规范合同签订时间,召开了理事会审议,明确今后不得再跨年度签订合同,收取租金,必须要以一整年为时限实施,坚决杜绝“寅吃卯粮”现象出现。
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联社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巡察整改问题认真整改,对步云山供销社会计和高岭供销社会计进行了解聘,对石山供销社负责人进行了解聘,对5家基层社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2月3日,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和会计,进行财会业务培训,强调坚决避免“寅吃卯粮”现象,从思想上压实责任。
12月30日,召开基层社化债问题专题理事会,结合化解债务事宜,再次强调坚决杜绝“寅吃卯粮”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社属企业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出和坐收坐支问题。
市联社党委结合巡察整改问题认真分析,由于物资回收公司、农资公司收取租金基本较为集中,加之欠工作人员工资的时候多,于是就出现了集中补发工资的现象,公司负责人擅作主张。10月15日上午,分管领导约谈生产资料公司负责人、物资回收公司负责人,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严厉杜绝相关资金保管过程中坐收坐支、随意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12月2日,下发规范财务管理通知,强化现金收支,财务报销等财务管理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12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学习财务相关制度、提高财经纪律意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报销审核不规范。
供销联社2022年至2023年体检共在日新委社区卫生服务站花费1.62万元,开具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可作为报销凭证,与发票报销效力一致。
10月15日,分管领导约谈生产资料公司负责人,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严把审核关口,切实履行好财务审核把关的职责。
12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学习财务相关制度、提高财经纪律意识,杜绝“用收据代替发票报销”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4)公用经费支出不合规。
10月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经费开支规定,规范经费开支使用;
10月15日,分管领导约谈提醒了相关工作人员2名,要求其严格规范公用经费财务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5)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10月8日,组织办公室、财会科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切实增强采购的规范意识和专业能力。
10月28日,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项目的范围、流程等,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12月12日,市联社拟承办大连市供销社主办的2025大连供销水产种苗渔业物资展销会,对上级预拨的资金,严格按照第三方招投标公司的要求进行了招标。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三)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委作用发挥有欠缺
(1)科学决策能力有不足。
7月17日,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讲座,加深了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认知和理解,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对规范社有企业运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11月22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相关内容。
向全系统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农民专业合作法》,加强全系统法律学习;建立线下“纪法学习一角”,引导市联社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渲染浓厚的纪法氛围。
积极应对稳妥处理合作纠纷,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11月19日,市联社举一反三,及时修订完善了《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完善。
5月16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通过《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庄供委发〔2024〕11号),明确重大项目的具体额度以及决策程序等。
10月28日,召开党委会,学习《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确保重要事项有效集体决策,从而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市联社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规则,均事先提前邀请派驻组列席参加,认真审议通过,不断提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质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对社有资产运营风险把控不够有力。
已与庄河市供销电商公司股东庄河市土杂公司沟通,土杂公司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11月12日,向大连市社提交了《关于对庄河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起召开股东大会和财务审计的请示》(庄供〔2024〕12号 ),大连市社已经立项,目前正在开展审计相关工作;
11月15日,庄河市社约谈庄河市供销电商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并开展审计,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
整改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大连市社正在开展审计。
完成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长期坚持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党委重视程度不够。
2024年以来,市联社党委逐步加大了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按照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中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年终总结全年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研究了2018年以来基层党建方面问题和风险点分析研判情况,2024年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等;11月1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
结合“供销进村”工作,把村级供销综合超市建设作为党建+业务的品牌,进行打造,目前,仙人洞镇木盂山村供销综合超市已成了村社共建的典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党建引领为农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
结合全市“进村入户连民心、解忧纾困促发展”活动,创建“党建+供销”服务品牌,开展草莓和蓝莓种植技术培训,给予技术指导,帮助联系客商销售蓝莓,在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了供销人的良好形象,并已推送至庄河党建公众号;
市联社深入开展“供销进村”工作,已在木盂山村打造了红色驿站,创建“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品牌。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民主生活会开展质量不高。
10月21日,召开市供销联社领导班子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以建议代替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相关材料已存档备查。
10月22日,市联社党委书记对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提升对民主生活会的重视程度。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基层党建工作弱化
(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
结合今年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市联社机关党支部进行班子对照检查,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每位党员结合实际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月8日,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对各党支部支委成员、党建专干开展培训,学习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并传达学习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材料,增强党员思想认识;
10月22日,党委书记约谈各党支部书记,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等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各党支部转变基层工作作风,落实落细责任,不打折扣地完成整改意见。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力。
2024年,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机关党支部和资产运营公司党支部针对日常表现进行了组织评定,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10月8日,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传达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就组织生活会等基础党务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水平和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9月27日,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月8日,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各党支部支委成员、党建专干共8人参加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4.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高
(1)社属公司和基层社26名负责人,平均年龄达到52周岁,仅有7家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7人,最大年龄65周岁。
6月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市联社2024年上半年年轻干部工作(听取汇报);10月23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年轻干部摸底对象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积极向组织部门进行推荐。
2024年以来,市联社已选任2名45周岁以下负责人兼职代管基层社。同时,市联社通过面试考察,从仙人洞镇选派1名农村能人担任长岭供销社负责人。
2024年,结合当前村社共建的实际,现有3个村级供销综合超市负责人为村“两委”成员。下一步,市联社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吸纳更多的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加入供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
制定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轻干部三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供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5.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一定差距
(1)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不足。
10月25日,开展集体学习,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管干部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市联社共14人参加了学习,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提升市联社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10月28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培训,深入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政策精神,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执行普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程序存在较大差距。
2024年进行的3次职级晋升工作,涉及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均已回避;
10月28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培训,深入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政策精神,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工作制度不规范。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规范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已重新制定相关同志专审表;
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审核要求,通过与本人核实,补充了高中学习经历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已放入个人档案;
10月25日,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四)落实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质效不佳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2020年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供销联社时,提出了“基层社在办理产权证时,有10处产权至今没有回收。”目前光明山供销合作社房产因前后两次测绘面积不同,引发与所在村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取得《国有土地来源证明》,无法办理产权回收手续,截至巡察进驻仍未完成整改。
党委书记带队,深入光明山镇,与光明山镇党委书记、财主房村委书记就产权证办理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争议。12月23日,以供销社理事会名义向光明山镇政府发《关于协助解决庄河市光明山供销社土地权属相关问题的函》,帮助解决产权办理事宜。
整改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光明山镇财主房村不承认土地为供销社所有,需进一步与村委会、各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
完成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长期坚持
2.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1)庄委审办经责报〔2022〕5号审计报告中提出了“社属公司管理层和基层社人员存在交叉任职”问题未整改。
10月15日上午,分管领导约谈土杂公司负责人,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谈话;
11月14日,召开党委会,按照“兼职不取酬、合理调配人员使用”原则,合理有效解决人员交叉任职问题。
12月3日,组织进行财会业务培训,强调坚决避免白条列支等现象出现,从思想上压实责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812214;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电子邮箱gxls89812214@163.com。
中共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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