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集中采购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日期:2022-06-30
今年以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不断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大连市和我市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方式,紧抓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动政府采购和交易平台使用管理和服务。
一是严把采购文件编审关。加强内部集体会商制。根据项目规模、难易程度等特点采取项目负责人、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主任集体会商的方式确定采购实施方案。实行内部三级审核制。
二是严把采购流程落实关。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流程及各个环节中风险点的把控。强化流程前后环节环环相扣制衡机制,使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格式化,从而提升效率、消除隐患,确保采购实施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严把履约验收关。首先强化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履约验收主体职责;其次,配合市采购办加强对参与验收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责任心,树立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履行验收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是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模板。严格落实《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现场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1〕382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大财采〔2021〕89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1〕89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与此同时,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教育,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正廉洁开展;持续升级优化系统,扩大交易信息公开范围,实现交易全流程留痕,所有环节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度。
上半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5项,交易总额10134.69万元;完成产权交易项目5项,成交价1593.67万元,增值额805.83万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89次。合计节省资金643.34万元。为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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