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联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日期:2022-05-26
5月26日,市供销联社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四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深刻回答了新发展阶段档案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做好新发展阶段档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档案意识,不断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议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全力以赴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二要坚持履职尽责,把供销社历史档案资源保管好、利用好,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利用、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双提升”;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好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人才等力量资源,扎实推进我社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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