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水务局关于征集涉水违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底,庄河市水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涉水违法突出问题线索,设立违法线索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水资源领域。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取水且拒不整改的违法取水行为。
(二)河湖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
(三)防洪安全领域。主要包括: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挖沙、采石、取土、淘金,翻动土体对河道有不利影响的;未经批准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擅自挖筑鱼池(塘)、从事水产品养殖、修建设施、存放物资的;修建套堤、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的;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的;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四)水土保持领域。主要包括: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
二、举报电话
(一)水资源领域: 0411-89813079;0411-89831581
(二)河湖管理领域:0411-89812375;0411-89831581
(三)防洪安全领域:0411-89812603;0411-89831581
(四)水土保持领域:0411-89812369;0411-89831581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庄河市水务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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