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关于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9

【字号: 大 | 中 | 小】

各企业:

为做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按照大连市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平台

(一)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依托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址:www.miit-imps.com。

(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址:www.c3mep.cn。

二、申报流程

有意愿申报的企业需按以下步骤完成申报:

1.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

2.自评估完成后,导出评估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3.填写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表格;

4.将加盖公章的评估报告PDF版及填写后的申报表格,一并于9月30日前反馈至邮箱:kgjcytjs@163.com。

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余申报条件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汇总表

附件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附件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联系人:孙显达、郝宗禹     联系电话:89706398

庄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汇总表.xlsx
    附件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pdf
    附件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pdf

责编: 科工局  来源: 科工局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1403300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