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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直部门 权责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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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权责清单事项113项。其中,取消行政职权15项,增加行政职权98项。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在7日内向市委编办申请调整权责清单,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规范行使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持续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精简优化、流程再造,切实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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