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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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刘芳洲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长岭镇富贵村韩隈屯的庄农房字第304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刘芳洲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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