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续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8
海域使用权续期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庄河市海域使用权审批管理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连宝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向庄河市海洋发展局提出了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现予以公示。
申请人:大连宝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连宝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坞用海项目
用海位置:大连市庄河市黑岛镇山南头村滨海公路南侧
用海面积:用海面积为1.5666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0.0498公顷,透水构筑物面积0.7627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7541公顷。
用海期限:2年
用海范围:39°40′20.231″N——39°40′27.734″N 123°09′33.718″E——123°09′40.808″E。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3号庄河市海洋发展局,邮编:1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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