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镇政务公开内容和操作程序,加快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开。包括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决定公开。 (二)镇政府任期目标、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内容的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的公开。 (三)镇政府拟定的每年拟办实事的确定和办理情况、项目负责人情况每年公开。 (四)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转移支付款使用情况公开。 (五)镇政府办理人民代表议案提案情况公开。 (六)各职能办公室、驻村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职责情况公开。 (七)民政优抚对象公开,救灾、救济物资及款项的分配方案公开。 (八)林业、水利、土地、交通、环保、矿山收费标准公开。 (九)年度工程基本建设情况公开。 (十)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公开。 (十一)村民建房指标分配情况公开。 (十二)义务兵征集情况公开。 (十三)农村干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公开。 (十四)其它事物的公开。 二、 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每年的第一季度(至少在上半年)召开党代会、人代会例会。镇党委、政府向“两会”代表报告工作,向党代表和人民代表公开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广泛听取“两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本实施方案规划应予公开的政务,及时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政务公开内容与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各项公开内容的分管领导、各职能办公室应组织好政务公开内容的公开,质量和时间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每年镇党委、政府要举行一次政务恳谈会,向社会各界人士通报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通报重大问题的决定情况,听取各界人士的建议,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实施 (一)充分发挥镇人大的监督作用。镇政府每年向镇人大主席团汇报工作一次。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积极听取镇人大主席团的建议和意见。镇人大主席团要积极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向人民代表征求意见,要对镇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 (二)充分发挥镇纪委的监督作用。镇纪委应对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每季度对镇政府各公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违反有关制度人员及时提出警示。 (三)建立健全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镇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镇主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各个时期镇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公开工作。 (四)建立镇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镇长为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由镇人大主席团、镇纪委、各线分管领导和各界人士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以适时召开。 (五)镇政府对镇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公开。 (六)要加强镇政府政务公开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 (七)镇人大主席团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次评议各站、办、所工作活动。 四、组织领导 镇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实施。 组 长:镇长 副组长:主管副镇长 纪委书记 成 员: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秘书 民政助理 城管办主任 计生助理 财政所长 经管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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