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岭镇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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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委发〔2008〕20号            签发人:于成福

关于印发《徐岭镇2008年冬季征兵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保质保量完成我镇2008年冬季征兵任务。根据庄河市人武部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徐岭镇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徐岭镇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徐岭镇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方案

今年市人武部赋予我镇征集任务数为23人,此征兵任务按照人口比例的8‰具体分配。各村委会具体任务数见附表。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8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
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青年入伍。
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具有我市农业户籍并按规定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法定服役期间,优待金标准不低于我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四、报名时间及其它相关时间安排
各村要根据《徐岭镇2008年冬季征集新兵任务分配表》中规定的上站体检数,通知符合条件的青年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村为单位于11月3日前到镇武装部报名。
徐岭镇2008年冬季征兵体检的日期由镇武装部另行通知,其他时间安排详见《征兵实施计划》。
五、奖惩办法
镇党委政府对征兵工作进行奖惩。各村独立完成征兵任务,奖支部书记、民兵连长各1000元。未完成征兵任务,少一个兵罚村50000元,罚支部书记、民兵连长各1000元,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具体见《征兵责任状》。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市政府继续把征兵工作列入在“四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征兵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于成福、镇长王靖华任组长,副书记姜广威任副组长。成员:姜殿喜、陈洪贤、娄道平、王晓明、李惠、张桐新、于乃军、王景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陈洪贤。各村也要成立征兵领导小组,由各村一把手负总责,确保征集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审查,确保质量
要按胡总书记“征集新兵要严格审查,绝不能让那有劣迹的入混入部队”的要求,严把兵员质量关,保证所选新兵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四合格”。严格政审,坚持标准,严防有劣迹的人和“法轮功”习练者混入部队,对适龄公民和外出打工的青年,要做到打工地点清、工作项目清、本人思想清、家庭情况清。在选送进站体检人员时,必须坚持从特征对象中选送,真正使“登、选、管、征”形成一个整体。对进站青年要进行初检,要求一次进站,一次合格。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兵员质量,要严格执行征兵政策,杜绝责任退兵,凡发生责任退兵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发布日期:2008-10-23  责编: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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