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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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卫生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食品、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生活饮用水及化妆品卫生的监督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传染病的监督工作;负责卫生法制建设及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负责人:石丕君,办公电话:89706193

发布日期:2007-06-21  责编:超级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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