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调整供暖费标准听证会
由于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涨,造成供热成本急剧增加,供热企业经营困难。我市根据国家三部委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决定适当调整供暖费标准。9月24日下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由部分老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企业法人代表、供热站负责人等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今年以来,煤炭价格上涨很快,以取暖锅炉用煤4500至5000大卡/公斤为例,每吨达到750至800元,而去年的同期价格在每吨400至450元,仅煤炭价格上涨一项,就使供热成本每平方米增加了近10元。为缓解供热工作压力和矛盾,保证供热质量,兼顾供、用热双方利益,市城建局在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供暖费标准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居民住宅供暖费标准由现行的每平方米21元拟调整到每平方米25元;非居民住宅供暖费标准由现行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元拟高速整到每平方米30元;集中供热的低保户拟按50平方米采暖费的标准给予补贴,非集中供热的低保户每户补贴由现行的300元拟调整到500元。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大连市成本调查监审局所做的《庄河市供暖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及我市城建局提供的《关于调整供暖费标准的请示》、物价局关于价格调整政策法规的解释和对本次供暖费调整的初审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我市的供暖费标准调整,依据充分,幅度合理,符合实际,对调整方案表示赞同。据了解,市物价局将把本次听证会情况上报给市政府及大连市有关部门,待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