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08]),150号文件和庄安监发[200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塔岭镇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实际,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推进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和谐新塔岭建设,提供强大思想保障。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至30日。6月8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地点在镇政府前大街,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四、活动内容、形式
1、动员发动,6月初召开全镇机关干部,各村书记、村长,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参加的动员会,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2、“安全成产月”标示性宣传,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阶段,要在企事业单位、厂区、街道、公共场所的主要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旗帜和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条幅。主要街道两侧和企事业单位要在临近于厂门外侧,利用展板、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月”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要结合这次“安全成产月”活动,在我镇的所有的生产企业搞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使生产企业真正能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塔岭镇“安全成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栾希平 主管副镇长
成员:孙俊乙 安监站站长
辛小红 宣传委员
王崇奇 派出所长
丛福彪 团委书记
赵文泉 安监站专干
刁作玉 广播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联系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力求做到通俗性、知识性、娱乐性于一身,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塔岭镇人民政府
2008年5月23日